借阅指南
如何借还1.图书借阅须办理读者证,每次可借阅10册图书(包含过刊合订本)。
2.图书借阅期限为30天,可办理一次续借手续,借期15天。逾期未还者将按逾期天数扣除对应读者积分,积分为0时,将不能正常使用借书功能。
图书损坏遗失处理
图书馆图书属国有资产,每位读者应细心爱护。读者借到图书请仔细检查,发现缺页、污损等情况应及时与管理人员联系,以明责任。如读者发生图书遗失、撕页、污损等情况,按如下标准赔偿:
1.原书赔偿。自行采购相同图书进行赔偿。
2.如不能原书赔偿,则按出版年份不同赔偿。出版年份距遗失日期5年以内,2倍赔偿;5年以上,10年以内,3倍赔偿;10年以上,15年以内,5倍赔偿;15年以上,20年以内,10倍赔偿;20年以上,20倍赔偿。
3.成套图书遗失其中一册,视同整套图书赔偿。
4.期刊(过刊合订本)遗失一册,按全年价格赔偿。
5.图书污损赔偿标准,由本馆按污损程度参照遗失赔偿标准酌情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