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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编 金融 保险

发布时间:2013-10-10  文章来源:路桥图书馆

第一章  旧社会金融业
 
第一节  典当 钱庄
 
典    当
 
古代只有典当,故当商为百业领袖。典当业根据资金多寡、业务范围大小,分为一典、二当、三押、四质,而代步则仅代理性质,筹备开设时,明、清时向省藩司,民国时向省建设厅申请核准经营业务范围。其项目为:(1)吸收存款(公私均有);(2)收受群众以实物抵押贷款,月息最高二分,最低一分二厘,限期最长为28个月,最短为16个月,过期不赎,则予没收(但一般均于时隔32个月后,才出售给拆衣店即旧货店)。抵押实物主要为金银首饰、书画古玩、衣冠礼品,也有用田、屋契据的。
其手续为:顾客拿东西到店,由柜头先生估价,双方同意后,即开给当票(注明品名、数量、当取金额、限期等),然后付款、收藏。如遇珍贵或重要押品,则由管包亲自接待,估价、处理。店内由老板聘雇用管包(即经理)一人,管账一人(会计兼出纳),柜头若干人,及司库、学徒等,人数视店之大小不等。此类店铺大都位于城镇较静僻处,一则顾全求当者面子,二则可吸收贼赃。
民国期间,黄岩全县城乡共约数十家,其规模较大、存在时间较长的有城关的太生当、路桥的大亨当,资金均在银洋万元以上。次之有金清的诚惠当等。
这些当铺,标榜“岂是图财取利,无非救急为心”,前者非实话,后句则确有客观实际,因一些穷困户,或有临时急用而借贷无门的,则藉此应付而度难关,虽付利息,也不太高,一般都能按期赎取,不致没收。官府也常藉以调剂周转,故自宋以来,迄解放前夕,历久不衰。
(录自《黄岩文史资料》第十期赵定远文《当铺·钱庄·聚会》)
 
1934年国际贸易局出版《中国实业志》载列,黄岩县典当共有19家。
1933年黄岩县典当一览表(录今路桥区部分)
名  称 设立年月 设立地点 组织性质 资本额
张裕济 清咸丰间 石湫桥 合资  
陈阜康 清光绪间 坦  田   4000元
俞正大 清光绪间 路  桥 独资 4000元
管泰来   新桥管 独资  
俞晋丰 1912年 卷洞桥   4000元
叶广济 1913年 路  桥 独资 3000元
阮有恒 1915年 石  曲 独资 8000元
阮有豫 1918年 石  曲 独资 3000元
俞晋源 1924年 路  桥 独资 3000元
张大有 1925年 下塘角 独资 3000元
典当业其正本均属不大,但除正本外尚有许多附本。所谓附本者,乃当商股东及其子女亲戚存款,于本当长期不动以供运用,其数额恒较正本为大,故各当资本不大而营业得以扩充也。
当业所收之物,以衣服为大宗,满期之货,与收当时价值大不相同,以致贯头跌价,一般当业莫不大受影响。至抗战军兴,本邑典当全体闭歇。胜利后始稍有兴复。
(录自《民国黄岩县新志》)
 
钱    庄
 
钱庄兴起于清末民初,鼎盛于解放前夕。其初均为正式呈由政府核准之商号,后期则私设者甚多,故有明、暗两类,其暗者即所谓“地下庄”。资金大小不等,业务包含存、贷二种。存款一般月息一分,贷款利息则浮动,分忙、淡两期,凡每年之三节(端午、中秋、年关旧社会商业结账期)前后为忙期,因银根紧,故利率高,此外则为淡期息低;另亦有对象与用途、贷期长短而定的。存款用手摺,贷款立票据,手续简便灵活。
抗战后期,地下庄兴起很多,基础不固,信誉不良,往往倒闭、破产。
(录自《黄岩文史资料》第十期赵定远文《当铺·钱庄·聚会》)
 
黄岩钱庄发纫于1928年至1932年,有30余家,其中路桥街6家,金清1家。
1933年黄岩县钱庄一览表(录今路桥区部分)
名  称 设立年 设立地点 组织性质 营业种类 资本额
达远 1930 路桥 合资 钱业 5000元
大通 1930 路桥 合资 钱业 4000元
久丰 1930 路桥廿五间 合资 钱业 2500元
合慎萃记 1930 路桥 合资 钱业 4200元
华丰 1930 路桥殿南街 合资 钱业  
孚远 1930 路桥 合资 钱业 4000元
大有 1930 下塘角 独资 钱业 5000元
各钱庄唯一业务一面收受存款受人信用,一面则放出款项授人信用,以取得利息,其放款有下述数种:(一)浮收。即活期放款,随时可以收回。浮收利息以毫息计算。计算以一元为单位,故其利息亦以毫为单位,因有毫息之称。毫息限率由同行公议,规定娄时最低二毫,即每元每日最低利息二毫。若以月三十日计,则每百元,每月须折息六角,合月息六厘,最高为七毫五,或每百元每月折息二元二角五分,合月利二分二厘五毫,大抵毫息较是月每千元折息扯加四元以上。或照每日折息增一分五厘左右,即所谓赚头也。(二)长放。即长期放款。大多以三个月、六个月为期,规定利率过期仍按日折计算。
(录自《民国黄岩县新志》)
 
聚    会
 
此类经济活动无固定形式,只在某人需要较巨款项时,邀请亲友、房族、邻居中的交好而经济较宽裕者参加,其大小视需要数字与所能邀集到的人数多寡而定。
早期物价廉,一般仅为数十元到一二百元,千元以上的很少。其组织形式:如全会总额为200元,分成20脚,则每脚各10元。首会由聚会者得取,一般从次会起,会期之日,集全体会众掷骰,以得点最多者得会,依次轮流;也有在首次集会时,即按各人掷骰得点多寡,排定得会先后次序。得会后,以后每届会期,缴纳荫会金额,同时加会利。一般的会,均能满会结束,也有个别会中途倒散。在解放前夕,币值急剧下降,则倒会的很多,得益的只是会首。不过作为大众资助,这种聚会,互济互助,常能解困扶贫,颇有社会效益,故能久盛不衰,解放后仍在沿行。
(录自《黄岩文史资料》第十期赵定远文《当铺·钱庄·聚会》)
 
第二节  银  行
 
路桥银行开始于1940年4月,由浙江地方银行分设, 1947年改名浙江省银行路桥办事处。中国银行路桥办事分处由1944年5月成立。
民国时黄岩县金融机关一览表(录路桥部分)
机关名称 主任 职员数 资本额 设立年月 地址 备注
浙江省银行
路桥办事处
葛友斋 4人 由总行
调拨
1940年
4月
路桥殿南街六十六号 由前浙江地方银行分设,战时无变动,1947年3月改称今名,逐年营业收支相抵,略有盈余。
中国银行路桥办事分处 陈德洽 5人 由杭州分行调拨 1944年
5月
路桥
松友桥
 
(《民国黄岩县志》)
 
第三节  货  币
 
宋、元、明均用铜钱,清代道光、咸丰年间,墨西哥银币流入,市场上银币与铜钱并用,交易价格以铜钱为标准。至同治、光绪年间,遂以银元为单位。之后银角、铜元相继流入,与铜钱同为辅币。宣统二年(1910)五月二十四日,清廷颁行《币制则例》,暂以银为本位,以圆为单位。进入民国后,纸币流入,与硬币并用。凡上海可以通用之货币,本县无不流通。
一、银圆
有孙币、袁币、船币、龙洋、鹰洋五种。民国二十四年改革币制,一律收归国有,禁止流通各种银圆。
(一)孙币  本县市面流通孙币大都系杭州造币厂所铸。
(二)袁币  以杭州造币厂所铸为多,与孙币相埒分。
(三)船币  系民国二十二年国民政府颁布银本位币铸造条例后所铸之银元,为数有限。本县流通未久即告收归国有。
(四)龙洋  本县流通龙洋以江南龙洋为最多,此外广东、湖北、北洋大清亦通用,惟有时北洋须贴水。各种龙洋其重量每元规定库平七钱二分,成色以库平纯银六钱四分八厘为准。但各种互有出入。
(五)鹰洋  即墨西哥银币。为本县流通最早之货币。其重量每元库平七钱二分有奇,成色则未经分析,无凭记载。
二、辅币
有银角、铜钱、新辅币、角票五种。
(一)银角  本县流通银角在清季光绪年间,只有湖北、广东二省单角、双角,均须贴水,大约每十一角得兑换银圆一圆。至光绪末年,广东银角不适用,迨后广东双毫流入,成色较差,须十二角有奇方可兑换银圆一圆。
(二)铜元  本县通用铜元限于当十者一种,种类极多,不分省别,一概通用。大抵以前清各省铸造者为最多。民国开国纪念铜元次之。初输入时,每枚可兑铜钱七文,迨后愈趋愈下,每银圆一圆得兑铜元三百余枚。
(三)铜钱  本县通行铜钱外圆而内孔方,以年号为文,有唐宋元明清各代所铸之制钱及日本宽永钱。以清乾隆钱为最多,嘉庆、道光次之,杂以私铸之小私钱,在清咸、同间银角流入时,每一银角可兑钱一百文,迨铜元流入后,用者渐稀。
(四)新辅币  为1935年11月施行法币后所铸之辅币,有镍币、铜币之分。镍币有五分、拾分、廿分之分,铜币有半分、一分之别,皆不贴水,十足通用。
(五)角票  本县流通角票有一角、二角、五角三种,发行银行有浙江地方银行、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四家。流通数额以浙江地方银行为最多。抗战军光,浙江地方银行并印有一分、二分、五分辅币劵。本县一并通用。同时并有福建省银行五角辅币流入,亦可通用。
三、纸币
本县流通钞票始于清季宣统年间,但为数甚少。民国鼎革后逐渐通行。初仅一圆、五圓、十圆三种,以中国交通、中央、中国农民为最多,浙江兴业、中南中国实业、中国垦业、四明中国通商、中国农工、中国农商、豫、皖、鄂、赣四省农民银行、浙江地方银行、美丰银行次之。1935年11月4日开始,实行不兑现的纸币(就是由国家以法律赋予强制通用的货币,叫法币),当时每元法币可买上等白粳米20市斤。抗战军兴,开始使用百元法币,每张须贴水十元,嗣后逐渐增值,至1942年,始可十足通用。现在无论四百元、五百元、一千元、二千元、五千元、一万元及关金劵五十元、一百元、二百五十元、五百元、一千、二千五百元、五千元均可通用。
1948年8月20日,改革币制,以金圆券每元为货币单位,规定每金圆券壹圆兑换法币三百万元,每金圆券弍圆兑换银圆壹圆,每金圆券三圆兑换白银一两,每金圆券四圆兑换美国钞券壹圆,每金圆券弍百圆兑换黄金壹两。人民持有法币者,在11月20日以前仍依金圆券折合率流通,在限期内得向中央银行委托之浙江省银行黄岩办事处无限制兑换,时金圆券除壹圆、伍圆、拾圆、伍拾圆、壹百圆五种外,本有一分、五分、一角、二角、五角之辅币及辅币券之规定,但是项辅币与辅币劵,市面罕见。法币兑换限期过后,市场交易周转不灵,经县商会印发一角、二角、五角代用劵暂资流通,虽遭上峰查禁,亦得补救于一时。至11月初旬,行政院临时会议通过改宁金券兑换率,黄金每两壹仟圆,白银每两十五圆,银币每圆拾圆,美国钞券每圆二十圆。自是以后逐渐贬值。自1949年2月初旬至4月下旬,币值下泻如一日千里。5月5日袁币每圆兑仐壹百万圆,至10日竟兑至每圆千万以上,虽经中央规定每圆兑价四百万圆,但无济时,银圆兑孙币,船币照袁币八折计算,龙洋、鹰洋照袁币七折计算,以华北通行袁币,故兑价特超也。
货币
名称
始用时间 说      明
银 两 清代及
以前
基本单位分两,两以下为钱、分、厘、毫、丝、忽,皆十进,大块铸成锭,小块称碎银。铜钱铸内方外园,重量不一,分大小钱,小钱千文一贯值银一两。
银 元 清末民初 银铸,俗称洋钱,每枚一元,实重7钱,始墨西哥银元流入,后我国自铸银元,有龙洋、鹰洋、孙文、袁大头、船币等5种,民国初银元定为国币,元以下为角亦银铸有一角、二角两种,12角为银元一元。直至民国24年(1935)11月4日改革币制以法币(纸币)为国币。
法 币 1935年
11月4日
银本位制每元10角,相当银元一元,每角10分,角以上为纸币,分为镍合金所铸,分五分、拾分、廿分。法币发行初,面额最高为十元,至1948年高达五百元,角票有一角、二角、五角三种。
关金券 1940年
5月
关金券是中央银行发行(交纳关锐使用),因法币贬值,政府将关金券投入市场使用,每一关金券折法币20元,辅助法币同时在市场上作货币流通。
金圆券 1948年
8月20日
1948年8月20日,政府废法币改用金圆券为国币,规定以法币300万元兑现金圆券一元,初时最高面额为百元,其后因贬值高达一万元。
人民币(旧) 1949年5月
至55年2月28日
1949年5月29日解放,人民币(旧)开始在市场流通,并规定以金圆券13500元兑换人民币一元。
人民币(新) 1955年3月
1日
改革币制,发行新的人民币,收回旧币,旧人民币一万元兑换新人民币一元。
货币演变简表
 
 
第二章  新中国初期金融业
 
1949年5月31日,黄乐县人民政府派人接收了原国民党政府管的“浙江省银行黄岩办事处”。8月初,改组为“黄岩县金库”,隶属于黄岩县人民政府财粮科。9月,将黄岩县金库改建为中国人民银行黄岩办事处。再在路桥设立一个分理处,办理城镇各项存、放、汇款业务,收兑银元,发行人民币,代理国家金库代收税款等。1950年升格为县支行,路桥也随之升为办事处。
1951年台州地区银行(中心支行)在黄岩办了一期银行干部培训学校,共招收知识青年200名左右,结业后即分派到台州各县。加上调入一部分区、乡干部,逐步把银行机构县城下伸至区、镇一级,称为营业所或服务组(一般每营业所10~15人,服务组7~10人),开始对广大农民办理存贷款和代理耕牛保险业务。同时也对区镇工商企业办理存、贷、汇业务。其中金清区营业所(初建时称服务组)是1951年7月建立的,其他各区所、组是1951年11月或12月先后建立的。
1954年末,实现乡乡建成信用社。一般小乡信用社有脱产人员2人(主任、会计各1人),大乡信用社脱产内外勤3~5人,个别贫瘠乡或特小乡仅脱产会计1人,主任采取不脱产补贴制。一般每户农民缴股金1股,多数社定2元,少数富裕乡定5元。后来逐步增加到5~10元。信用社除了依靠自有股金和组织存款发放生产、生活贷款外,有相当一部分靠银行支持款发放贷款。
1955年3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行新版人民币,收回旧版人民币,新币1元等于旧币1万元。
人民银行和农业银行曾经三次分设。第一次分设是在1955年。1956年因全国精简机构,人、农两行重新合并。1964年3月,第二次分设。1965年4月又第二次合并。1980年,人、农第三次分设,这次是彻底分开。
1979年,中国人民建设银行黄岩县支行从依附县税局分出来升格而成。
1984年,保险业务从人民银行中分设出来,并升格为与银行县支行并立的保险支公司。
1985年5月以后,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从人民银行陆续分设出来。此时,路桥区尚未设立,仅有人民银行办事处、农业银行营业部、中国银行办事处、建设银行分理处,均隶属于黄岩县支行。
 
第三章  建区后金融业
 
路桥建区后,银行组织也开始独立运作。1995年路桥区内国有控股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台州市路桥区支行、中国农业银行台州市路桥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台州市路桥区支行、中国银行台州市路桥区支行;合作银行:台州市路桥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两家民营金融机构路桥银座城市信用社、泰隆城市信用社等。还有其他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兴业银行台州路桥支行、交通银行路桥支行、浦发银行台州路桥支行。
 
第一节  金融机构
 
 
国有控股商业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路桥区支行  总部地址:西路桥大道150号。
前身是人民银行黄岩支行路桥区办事处,1985年从人民银行分立出来,改为工行黄岩市支行路桥办事处。1995年9月18日成立中国工商银行路桥区支行,地址在新大街8号(今改为邮电路 )。1996年2月18日实现台州全市储蓄、对公存款的通存通兑,可在台州各县、市区办理存取。2009年有二室三部即:行长室、办公室、核算管理部、信贷管理部、个人金融业务部。下设八个网点:路桥支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商城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路桥支行卖芝桥路分理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路桥支行世纪广场分理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路桥支行邮电路分理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路桥支行镇中南路路分理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路桥支行中心菜场分理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路桥支行路南分理处。年末员工143人。
 
工商银行路桥区支行营业大楼
中国农业银行台州路桥支行  总部地址:商业南街1号。
1995年5月10日,中国农业银行台州市路桥区支行成立。内设办公室、信贷管理部、资金计划部、财务结算部、人事教育部、监督部、保卫部等7个部;下辖4个直辖营业机构:营业部、储蓄部、信用卡部、房地产信贷部,3个营业所,10个信用社、21个信用分社,300多个村级信用服务站。2000年,内设办公室、财会部、信贷管理部、资产经营部、市场开发部、监察保卫部等6个部;下辖营业部、个人业务部、新桥、横街、金清、吉利等6个分理处和12个储蓄所。2001年,内设办公室等4个管理部门和市场开发部等5个经营部门,下设新桥、横街、金清、吉利4个分理处和13个储蓄网点,员工250人。2003年,4个分理处升格为二级支行,所有储蓄所升格为分理处。2005年末,路桥农行对外营业机构共有14个。其中二级支行7家,分理处5家,支行营业中心1个,储蓄专柜1个。2006至2007年末,路桥农行对外营业机构12个。其中二级支行8个,分理处3个,支行营业中心1个。2008年末,路桥农行对外营业机构12个。其中二级支行10个,分理处1个,支行营业中心1个。2009年1月,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同年10月,中国农业银行台州市路桥区支行更名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路桥支行,简称中国农业银行台州路桥支行,对外营业机构12个,其中二级支行10家,分理处1家,营业中心1个,全行员工254人。
农行路桥支行大楼
中国银行路桥区支行  总部地址:南官大道39-53号。
1995年11月,中国银行台州市路桥区支行批准成立,隶属中国银行台州市分行管理。地址在南官大道39~53号。其前身是中国银行路桥办事处,成立1992年10月,成立隶属黄岩支行管辖,地址设在金三角,当时员工只有11名。1996年3 月,支行南官大道总部挂牌对外营业。内设:办公室、计划信贷科、会计科、存汇科、信用卡部、出纳保卫科。2000年3月,更改为行长办公室、公司业务部、零售业务部、业务管理部、营业部、保卫部;2003年12月,更改为办公室、业务管理部、业务发展部、营业部。2005年5月,中国银行台州市路桥区支行正式更名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路桥区支行。12月,内设机构更改为“四部”:综合管理部,公司业务部,个人金融部,营业部。年末,全行员工总数为127人,其中:正式员工43人,业务协议用工84人。
 
中国银行路桥区支行大楼
网点。1996年1月,中国银行路桥支行镇中路储蓄所经筹建成立。3月,原路桥办事处所在地更名为路桥支行金三角储蓄所,原黄岩支行路桥商城办事处更名为路桥支行商城办事处,原黄岩支行路桥市场储蓄所更名为路桥支行市场储蓄所,及镇中路储蓄所正式纳为路桥支行管辖。11月1日,吉利储蓄代办所开业;12月,金三角储蓄所升格为金三角分理处。1997年10月,商城办理处更名为商城分理处。1998年6月18日,城中分理处经筹建成立。2002年4月18日,市场储蓄所升格为市场分理处;6月18日,镇中路储蓄所升格为镇中路分理处;10月,吉利储蓄代办所变更为吉利储蓄所。2003年4月18日,吉利储蓄所升格为吉利分理处;11月5日,金三角分理处升格为珠光街支行,并搬迁至珠光街营业;12月8日,金清分理处经筹建成立。2004年7月6日,镇中路分理处更名为桐屿分理处,并搬迁至桐屿街道营业。2005年 9月,吉利分理处升格为路南支行,成为我行第二家二级支行。2009年,完成桐屿分理处的搬迁。
中国建设银行路桥区支行  总部地址:卖芝桥西路30号。
建行路桥区支行大楼
1995年11月18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路桥区支行挂牌营业,地址设在新大街11号。内设办公室、信贷科、筹资科、工程审价中心、营业部、信用卡部6个机构,下辖金清、商业城2个办事处、4个储蓄所,共有员工110人。1996年9月,搬迁到卖芝桥西路30号办公。2009年内设:行长室、综合管理部、公司客户营销中心、个人客户营销中心、风险管理部、营业部,下辖8个网点型支行,全行员工共130名。
 
合作银行
 
路桥农村合作银行  总部地址:西路桥大道328号。
黄岩的信用合作事业起步于1933年。新中国成立后,即组织农村信用合作社。1995年6月,路桥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成立,隶属于区农业银行管理。1996年10月,根据《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和省人民银行的有关要求,区信用联社与区农业银行脱钩。2004年1月,向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上报了改革方案,4月13日经批复同意组建浙江台州路桥农村合作银行。接着,在全区中全面开展原信用社社员股金的清理和合作银行股份的募集工作,共募集股金20388.7万元。召开路桥农村合作银行第一届股东代表大会。2005年2月24日,路桥农村合作银行获银监会批准开业,3月18日挂牌,这是台州市首家开业的农村合作银行。2009年底,内设:办公室、人力资源部、业务拓展部、信贷管理部、财务部、科技部、合规风险部(风险管理部)、审计部、保卫部及清算中心、清点中心、事后监督中心和监控中心,下辖10个支行(营业部)共43个营业网点,员工527人。
 
路桥农村合作银行大楼
 
民营银行
 
台州银行(台州市商业银行)  总部地址:路桥南官大道92号。
1988年6月,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陈小军等人合伙创办路桥银座金融服务社。1992年3月更名为“黄岩市路桥城市信用社”。1996年1月更名为“台州市路桥城市信用社”。1998年11月更名为“台州市银座城市信用社”。2002年3月22日,在以银座为基础的8家信用社基础上组建台州市商业银行,总行设路桥。至2009年末,本行共设分支机构43家,业务范围覆盖了台州三区、临海、温岭、天台、仙居等区域。全行员工1972人。其中小额信贷业务部19家,小额信贷员人数232人。
 
台州银行营业大楼
 
浙江泰隆商业银行  总部地址:南官大道188号。
1993年6月,由王钧等人组建成立泰隆城市信用社。2006年8月15日,台州市泰隆城市信用社改为浙江泰隆商业银行。2007年开设3家分支机构(三门支行、临海支行、丽水分行)。2008年开设2家分行(杭州分行、宁波分行)、3家支行(台州温岭支行、台州玉环支行、丽水青田支行)。2009年开设4家支行(丽水龙泉支行、丽水缙云支行、杭州余杭支行、宁波观海卫支行),支行总数达11家;12月31日开设金华分行。到年底,全行员工1932人。服务范围覆盖台州、丽水、杭州、宁波、金华、上海六大区域。
 
泰隆银行办公大楼
 
其它银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台州市路桥支行  地址:南官大道7号明珠大厦北三楼。
前身为成立于2000年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台州市路桥区信贷组。2010年10月成立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台州市路桥支行,设客户服务部和综合会计部两个部门,全行员工共11人。
浦发银行台州路桥支行  地址:南海北街3号。成立2007年。
兴业银行台州路桥支行  地址:半岛花园6号楼北侧。2007年成立,内设行长室、营业部、零售事业部、业务拓展部、综合部,员工27人。
交通银行路桥支行  地址:东路桥大道8号,成立于2007年7月26日,原址在腾达路699号数码城,于2010年4月迁到新址。现共有正式员工26人。
 
第二节  金融业务
 
路桥区金融业发展情况
(单位:亿元)
年份 存款
余额
其中居
民储蓄
贷款
余额
  年份 存款
余额
其中居
民储蓄
贷款
余额
1994 13.82 8.35 2002 140.72 63.47 96.79
1995 19.10 8.57 12.98 2003 179.68 77.47 125.33
1996 26.59 12.20 17.02 2004 204.33 88.00 148.04
1997 37.30 17.48 21.81 2005 251.25 110.33 185.08
1998 52.81 26.20 28.80 2006 302.38 135.35 238.30
1999 72.42 37.49 41.31 2007 356.40 150.10 289.80
2000 98.10 41.32 54.55 2008 413.30 191.56 332.30
2001 109.73 50.36 63.79 2009 450.80 214.24 417.80
 


路桥区各银行历年存款余额
(单位:亿元)
(另表)
 


路桥区各银行历年贷款余额
(单位:亿元)
(另表)
 

 
第四章  金融安全与监管
 
第一节  农村合作基金会清理整顿
 
路桥区农村合作基金会的清理整顿工作,从1999年8月16日开始实行“两停一缓”,到12月16日开始资金兑付,整体工作按计划有序开展,较好地完成了预期的目标任务。开展的主要工作是:一是制定了《路桥区清理整顿农村合作基金会实施意见》,成立以区委书记、区长为组长的清理整顿农村合作基金会领导小组,下设督导组、清收欠款组、清产核资组三个专业工作组,并于8月15日召开了全区清理整顿农村合作基金会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清理整顿工作,印发了《路桥区农村合作基金会清理整顿工作提要》、《关于党员干部在农村合作基金会清理整顿期间的若干纪律规定的通知》和宣传、传达提纲及公告等2.3万份。会后,各乡镇(街道)立即传达区会议精神,成立了以党政一把手为组长的清理整顿农村合作基金会领导小组及相应的专业工作组,组织力量封存了各基金会的帐册、凭证、公章、印鉴、支票等,并根据存款户名单当夜送发了公告、宣传资料。二是认真细致、扎实地开展清产核资工作。8月20日,发出《关于做好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召开由全体清产核资工作人员200多人参加的清产核资培训会,全面部署清产核资工作。至9月30日全部完成了自查核对和三方认定工作,对40家应资产认定的农金会全部组织了认定,认定总额达6107.76万元,认定率为40.32%。三是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的手段,狠抓清收欠款工作。至12月15日,全区共收回贷款19878.29万元,占借出款总额35230.95万元的56.42%。四是积极主动做好分类处置工作,确保兑付的顺利开展。出台了《关于农村合作基金会清理整顿分类处置的意见》,制订了分类处置方案,对并入农村信用社、自行清盘和清盘关闭三类处置方式的具体条件、操作程序和要求作了详细的规定。全区37家农村合作基金会和经省农村合作基金会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的11家非农口基金会中,5家并入农村信用社,36家实行自行清盘,7家实行清盘关闭。区、乡、村及基金会股东共注入资金3260万元,保证存款兑付,其中5家并入农村信用社和36家自行清盘的基金会实现足额兑付,7家清盘关闭的实行部分兑付、一至二年内兑付完毕。

 第二节  平息提现风波
 
民营金融是改革开放后的新生事物,一方面它以强大的生命力蓬勃发展,一方面也存在着金融风险。2001年9月14~16日,泰隆、银座两城市信用社发生集中提现事件,两社3天共提现7.9亿元人民币。浙江省政府副秘书长、台州市党政主要领导、市公安局领导、台州市金融监管机构领导及管理人员等先后亲临现场指挥,平息事态。
 
 
第五章  保  险
 
1995年6月30日,省人民银行批准成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路桥区支公司。以原保险公司黄岩支公司路桥办事处为基础兼管金清办事处。保险业务为:财产保险、人身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四大类近50个险种。当年承保各类社会风险总额12亿元,有255家企业、2500家个体工商业户、8600户家庭、6600辆机动车参加财产保险和责任保险。国内业务总收入2309万元,其中财产保费收入1230万元,寿险业务保费606万元,储金余额473万元。全年处理赔付、给付案件3850笔,共向20多家受灾企业支付赔款58万元,向253户家庭支付赔款84万元,向500余起交通事故支付赔款64万元。
1996年4月,路桥区保险公司按照产、寿分业经营,分为财产保险公司路桥支公司和人寿保险公司路桥分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路桥区支公司
 
地  址  路桥双水路1073号。
概  况  1996年4月,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台州市路桥支公司正式成立。内设综合管理科、业务管理科、网点管理科、营销部等4个职能科室,在金清设立办事处,在9个乡镇街道设立服务所,分别为:路北、路南、路桥街道、蓬街、横街、桐屿、螺洋、新桥、峰江。开设人寿保险、人身意外保险、健康保险三大类20个险种。
2000年,建立路桥、金清、峰江三个中心办事处。
2009年末,内设6个部门,分别为:经理室、客户服务部、个险销售部、团险销售部、银行保险部、农医保业管中心,内勤员工:60人,外勤人员343人。向个人及团体全面提供人寿、意外和健康保险产品,涵盖生存、养老、疾病、医疗、身故、残疾等多种保障范围,全面满足客户在人身保险领域的保险保障和投资理财需求。
 
人寿保险路桥区支公司大楼 
业务状况  1996年,承保风险总额5亿多元,共有11万余人参加各类人寿保险,保费收入1101万元,储金301万元。全年处理赔付案件570次,共赔付73.2万元,其中长险182起,赔付7.2万元,短险388起,赔付66万元。
1997年,承保各类风险总额近40亿元,共有14万余人参加保险,保费收入2087万元,各类储金348万元;短险利润扭亏为盈,达130万元。
1998年,总保费收入2660万元,其中寿险营销保费收入1640万元。结付各类赔款案件1763起,支付赔偿金179万元,同时,支付各类保险到期本息792万元。
1999年,总保费收入3245万元,其中普通寿险28万元,年金险403万元,意外险538万元,个人营销2275万元;有8万余人次参加了各类人身保险。全年赔付184万元,支付各类保险到期本息675万元。
2000年,总保费收入3410万元,累计赔付950万元。
2001年,总保费收入5035万元,办理赔付案件2100件,赔付312万元。
2002年,总保费收入8800万元,其中个人营销业务6167万元,意外险715万元,普通寿险1918万元,办理赔付案件2191件,赔付321万元。
2003年,总保费收入9727万元,其中个人营销保费7472万元,中介业务保费822万元,普寿险690万元,短期意外险743万元,办理赔付案件3000余件,赔付351万元,综合赔付率为47%。
2004年,总保费收入1.13亿元,其中营销期交业务7565万元,中介业务1359万元,普通寿险1627万元,短险保费765万元。办理赔付案件7776件,赔付1390万元。
2005年,总保费收入1.25亿元,其中个险保费7653.67万元,中介业务1994.51万元,团险保费1995万元。办理赔付案件3352件,赔付463.83万元,赔付率44.8%,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2006年,总保费收入1.39亿元,其中个险保费6846.94万元(新单保费1501.88万元,短期险业务90.95万元);团险保费收入2041.44万元(新单保费1315.89万元,短期险业务724.22万元);中介保费收入3268.41万元(其中新单保费3171.46万元,短期险保费30.72万元)。办理赔偿案件2769件,赔付503.45万元,赔付率为47.77%,拒付案件27件,拒付金额25.85万元。
2007年,总保费收入1.44亿元,其中个险保费7773.17万元(新单保费2064.46万元,短期险业务100.22万元);团险保费收入1560.32万元(新单保费773.29万元,短期险业务786.36万元);中介保费收入3783.21万元(其中新单保费3623.42万元,短期险保费17.01万元)。办理赔偿案件2820件,赔付541.56万元,赔付率为41.29%,拒付案件5件,拒付金额7.17万元。
2008年,总保费收入1.69亿元,其中个险保费8447.84万元,团险业务保费1374.85万元,中介业务保费7134.51万元。
2009年,总保费收入1.83亿元,其中个险新单保费2982.53万元,团险业务保费796.68万元,中介业务保费6978.79万元。理赔结案2357件,赔付471.6万元,短险简单赔付率45%。
业  绩  2002年,公司被评为区“十佳纳税人”,全市系统综合考核第一名。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路桥支公司
 
地  址  西路桥大道311号。
概  况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路桥支公司(简称:人保财险路桥支公司)成立于1996年4月,时有部门3个(路桥办事处、横街办事处、金清办事处),员工12人。至2009年底,公司内设:电子商务营业部、营业一部、营业二部、营业三部、营业五部、营业六部、营业七部、横街营业部、峰江街道营销服务部、金清镇营销服务部10部门,金清、横街、峰江、蓬街4个农村网点,理赔分中心1个,员工130余人,保险、理赔服务网络涵盖路桥城区及乡镇各地。
公司经营各类机动车辆保险、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公众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货物运输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船舶保险等100多个险种业务,同时承保农房险、能繁母猪等各类政策性农险。
 
财产保险路桥支公司大楼 
业务状况  1996年,全年保险业务总收入1625.8万元,承保各类社会风险15亿元,共有285家企业、155家个体工商户、2301户家庭、10962辆机动车参加财产保险和责任保险。全年累计赔款支出376.6万元,其中向40家受灾企业支付赔款59万元,向125户家庭支付赔款27万元,向401起交通事故支付赔款260万元。
1997年,保费收入2158万元,增长幅度连续三年居全市第一,承担各类风险责任30亿元。共处理各类赔案1182件,赔款支出3411万元,其中为9711号台灾赔款2700万元; 
1998年,保险金额39.7亿元。共支付各类赔款1265万元,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1400多万元。
1999年,保费收入3159万元,承担各类财产风险责任77亿元。全区已有 500多家企业、20000多辆机动车(包括摩托车) 参加保险,
2000年,消费贷款保证保险业务保费收入608.6万元,机动车辆保险保费3816.8万元;货运险业务保费收入180万元;企财险、家财险业务稳中有升;责任险、工程险和个人抵押贷款房屋保险等新险业务,保费收入285.7万元。
2001年,保费收入5278万元,承担各类风险责任45.8亿元。人均保费达到368万元。
2002年,保费收入5731万元,实现利润925万元;人均保费、人均利润分别达到382.1万元和61.7万元。
2003年,保费收入6341万元,人均保费达到415.81万元;承担各类风险责任107.65亿元。
2004年,共收取已赚净保费6350万元,收取毛保费7796万元;承担各类风险责任128亿元,已结赔案9561件,因云娜台风大灾,全年共支付赔款10597万元,简单赔付率135.9%,综合赔付率134.3%,造成经营亏损。
2005年,共实现保费收入8218万元,业务市场份额占据56.8%;承担各类风险责任190.9亿元;全年处理已结赔案9726件。
2006年,共实现保费收入10073.5万元,首次突破亿元大关,其中机动车辆险业务保费收入8939.8万元,非车险业务保费收入1133.7万元;承担各类风险责任218.43亿元;全年处理已结赔案7579件。
2007年,共实现保费收入10356万元,实收保费9822万元;全年处理已结赔案13341件,支付赔款6447万元,简单赔付率62.25%,综合赔付率72.34%。
2008年,共实现签单保费10679万元、实收保费9954万元;已结各类赔案15938起,共支付赔款7493万元,简单赔付率70.16%,综合赔付率81.31%;市场份额从最低时的26.56%回升至12月份的34.54%。
2009年,共实现签单保费13721万元,实收保费14108万元;全年处理已结赔案15813件,支付赔款7244万元,简单赔付率52.8%,综合赔付率77.39%。
业  绩  自2000年以来,人保财险路桥支公司的年业务总量一直排名台州市保险系统前3名,人均保费和业务增长速度均位居浙江省前列,同时自2006年度起公司保费规模每年均超亿元,占路桥地区财产险业务市场总份额的三分之一。该公司多次被评为浙江省、台州市人保系统双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路桥区文明单位、路桥区金融考核先进单位,并被评为2006年度全国百家标杆县区支公司,同时下设营业二部为“省级青年文明号”。
 
其他保险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支公司路桥营业区
 
成立于2006年,2007年,公司共实现保费收入2150万元,比上年增加650万元,同比增长43.3%。全年满期赔付率54%,共计赔款1100多万,共缴税收138万元。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路桥支公司
 
2003年6月26日正式开业。2004年8月9日公司由营销部升级为支公司,2007年2月1日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更名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路桥支公司。公司主要经营各种企业财产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机动车商业保险、货物运输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健康保险、医疗保险、人身保险、政策性农业保险等业务。五年时间里,公司累计赔款57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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