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编 历史概况
更新时间:2013-10-10 文章来源:路桥图书馆
第一章 先 秦
第一节 先秦文物
中央山古遗址
马铺山又称中央山、灵山。2010年3月17日,民间考古爱好者胡为农(湖北人,在路桥从商)在中央山公园东麓发现不少的石器和陶片。7月下旬至9月上旬,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联合区博物馆对正在建设施工中的公园进行考古勘探,发现大量的泥质、夹砂、夹炭等碎小陶片,少量印纹陶和原始瓷器碎片,以及少量的石锛、石箭头、石戈等磨制石器。
2011年4月下旬至5月上旬,省考古所会同市、区有关部门对其进行发掘,挖掘出一只藏窖、30多件石器以及数万件陶器碎片。石器中有石犁、石镞、石锛、石凿等。在编号为H8、H16的两个灰坑中,套有整木雕挖、厚薄均匀的木桶,这也是浙江地区迄今发现年代最早的整木结构的木桶遗迹。在H7等灰坑内还发现了数量较多的炭化稻米遗存。
根据省考古研究所推断,在地缘关系上,中央山遗址与河姆渡文化分布区更为接近,而发掘出的炊器又表明,跟福建闽江流域的昙石山文化又有着一定的渊源。该遗址的发现把路桥及台州沿海地区历史上推到5000年前的新石器晚期。
石 锛 | 炭化稻米 | 木 桶 | 陶 罐 |
石 犁 头
我国最早发现的石犁头是在浙江吴兴邱城遗址崧泽文化(约公元前3900~3200年)墓葬所出,当时的石犁个体较小;往后,良渚文化(约公元前3250~2150年)的石犁不仅数量多,个体也更大。杭州、湖州、平湖、海宁、上海等地都出土过石犁,表明良渚先民已经普遍使用石犁。台州温岭温峤楼旗山麓出土过石犁头,路桥区域内多次发现石犁头,说明路桥的先民同浙江其它地方的先民一样,为古代农耕的发展作出过贡献。
路桥区域内发现石犁头一共有三处:一处在南山善法寺后回龙山北麓山坡上,一处在下梁阻浪山麓泥土下,一处在灵山古遗址中。阻浪山麓出土的石犁头及灵山出土的石犁头均存于区博物馆中。
下梁阻浪山麓发现石犁头 | 中央山遗址发现石犁头 |
梅屿遗址
遗址位于峰江街道梅屿顶端高约50米处离地表0.6-1米深处,分布面积约40平方米。文物有石斧、石镞、石凿、砺石、石锤、青铜戈、矛及印纹陶瓮、陶罐、夹砂陶鼎足等器物。经省考古所认定为商代时期遗存。青铜戈、矛的出土,说明商代的峰江是交通要冲,有士兵来往或驻扎。
青铜戈 | 青铜矛 | 陶 钵 |
茅山岩画
岩画位于桐屿街道共和村茅草山南麓小山坡约10米高处峭壁上,有戉形图、八卦(或车轮)及各种图案。特别是戉形图案,有4个之多。戉为大斧之形,在刀耕火种的年代可以用来砍树开荒。商晚期,“戉”变为表示具有征伐权力象征的令牌器。到了春秋战国,“戉”不再作为令牌器,地位下降了。“戉”也是越先民的符号,周代时戉族成为东南沿海主要民族。有人认为:共和茅山岩画可能与西周时期的徐民有关。相传西周时期泗水边上徐偃王逃战来到黄岩,死后葬茅山之东的徐山脚下,岩画可能是徐臣民所刻,“戉”代表徐政权。
共和岩画(局部) |
徐偃王传说
《嘉定赤城志》载:“徐偃王墓在县(指黄岩县)东南二十五里胜果寺后院山,有土砖台址及石笋尚在。”胜果寺后院山叫徐山,寺前两颗石笋、寺右侧的土砖台址今尚在。《赤城志》又载:“徐偃王庙,在县东南二十五里,旧传庙前地尝产六芝。”
徐偃王是西周徐国的诸侯,建都泗水,他趁周穆王(公元前976~前922年在位)赴瑶池会西王母之际,率领九路诸侯西进反周。周穆王“畏其方炽,乃分东方诸侯命徐偃王主之。”(《后汉书·东夷传》)。徐偃王对下属以仁义相待,有36个诸侯向他朝贡臣服。后来周穆王命造父联合楚王进攻徐国,徐偃王主张仁义不肯战,遂败逃(见《史记》),数万百姓感其义跟随。徐偃王逃往何处,众说纷纭。《郡国志》、《太平寰宇记》、《大明一统志》等记载,徐偃王不是败退彭城东山,而是南逃浙江。《赤城志》则记载徐偃王南逃至黄岩境内,在大唐岭东建城(徐偃王城),死后葬在徐山。
小人尖遗址
遗址位于石硑山小人尖山冈处,1990年5月发现,共78件文物,分布面积120平方米。经专家鉴定,在离地表1.3米以上,属东周时期的文物;离地表1.3米以下,为西周时期文物。青铜器有戈、矛、钺、斧、镞、剑、针、锥、锛、桷、尊、
青铜钺 | 青铜锤 | 青铜尊 | 青瓷豆 |
春秋时期文物
春秋时期出土文物有:1952年7月,中国人民解放军21军62师炮连在小人尖修筑工事时发现陶卣采集点(陶片现藏于北京故宫博物院)。另有:印纹黄陶罐、印纹硬陶坛、原始瓷盅(螺洋南山出土),印纹黄陶双系罐(石硑隧道工地出土),印纹硬陶双系罐(1997年11月2日桐屿寸金山出土),原始瓷杯(1994年8月路北升谷寺出土)。
战国时期文物
战国时期出土文物有:原始瓷碗(20世纪70年代阻浪山东侧横街镇洋宅西村出土);原始盗盘、黑陶盂、黄陶盂(南山出土);硬陶盂(桐屿寸金山出土)。
第二节 路桥先民概况
纵观路桥上古先民,大多依山而居,集中地有五处:一处在灵山(中央山)四周,以发现早期石器和黑陶及晚期炭化稻米及石犁头为特征,从中我们能了解到5000年前路桥周围就有先民居住;一处在峰江梅屿,以发现的商代青铜戈矛为特征,从中我们能了解古代交通要冲士兵往来的情况;一处在人峰区,以发现的新石器晚期玉玦和周代祭器为特征,从中我们能了解人峰周围古代公侯贵族的生活及活动;一处在共和山区,以发现的先秦岩画为特征,从中我们能了解先民艺术活动;一处在阻浪山东西两侧,以发现的石犁头及春秋战国时期陶制品为特征,从中我们能了解古先民的农耕及日常生活情况。
从出土的文物来看,路桥很早就接受中原文化,在先秦时期就是个相当发达的地区,文明出现的时间与台州西部(以仙居下汤遗址为代表)没有多大差异,甚至在发展程度上似乎更胜一筹。台州群山环抱,古代陆路交通十分艰难,但就是这样的“四塞之地”的路桥,却有大量的中原文明传入,究其原因,主要不是依赖于陆路,而是来自东边海路。相传西周穆王时期徐民南逃,其路线极有可能是通过鄞或象山航海来到路桥。古越人善于操舟,海上的交通使得路桥与时代同步发展。
路桥土著为瓯越民族,《国语·越语》载:“句践之地,南至于句无(诸暨),北至于御儿(桐乡崇德),东至于鄞(宁波),西至于姑蔑(龙游),广运百里。”此时的路桥,还不在句践统治范围内,最多是附庸之地。公元前475年句践灭掉吴之后,成为春秋末期的一霸,此时路桥应该进入越国统治范围中。
到了战国中期,情况发生变化。《越王句践世家》载:“楚威王兴兵而伐之,大败越,杀王无强,尽取故吴地至浙江。而越以此散,诸族子争立,或为王,或为君,滨于江南海上。”楚威王伐越,《通鉴》注明是周显王三十五年(前334年),《史记集解》注明是周显王四十六年(前323年)。此时路桥并不属于楚,而是被越族诸子占据着。
第二章 秦汉六朝
第一节 秦汉概况
秦始皇并有天下,分天下36郡,后扩大到42郡、48郡,其时台州及路桥属秦之闽中郡(一说属会稽郡)回浦乡。秦始皇三十七年(前210),为加强对越族管理,迁越人到内地,并迁罪人至海边。秦二世时,又迁东瓯人(其地包括台州)至江淮之间。
秦末陈胜吴广起义,句践后裔无诸、摇率越人从诸侯灭秦。楚汉相争,无诸、摇率越人佐汉。汉惠帝三年,因闽君摇功多,其民便附,乃立摇为东海王,都东瓯,世俗号为东瓯王(其地包括台州、温州)。景帝三年(前192),吴王濞反,东瓯从吴。及吴破,东瓯受汉购,杀吴王丹徒,以故得不诛。吴王子子驹亡走闽越,怨东瓯杀其父,劝闽越击东瓯。建元三年(前138),闽越发兵围东瓯。东瓯食尽,困,且降,乃使人告急天子。汉武帝遣庄助发兵会稽。未至,闽越引兵而去。东瓯请举国徙中国,乃悉举众来处江淮之间。元鼎五年(前112),南越反,东越王余善请以卒八千人从楼船将军击吕嘉等。元鼎六年(前111)秋,余善闻楼船请诛之,遂反,并刻“武帝”玺自立。汉武帝遣横海将军韩说等入东越,越衍侯吴阳、繇王居股等杀余善,以其众降横海将军,故封繇王居股为东成侯。汉武帝以东越狭多阻,闽越悍,数反复,诏军吏皆将其民徙处江淮间。其地遂虚。(录于《东越列传》)
汉武帝建元三年(前138),越人举众迁江淮间。元封元年(前110)再次迁越人到江淮,东越地遂虚。此后遗民渐出,昭帝始元二年(前85)设立回浦县(今章安),辖境相当于后世台州、温州、处州三府。
汉代路北街道升谷寺村龙山西侧出土二坑西汉坟墓,路北街北端有邮亭遗迹。
王莽时期,相传名士梅福为了避祸,曾隐居在白峰山东边二里梅家山。汉代白峰是交通要冲,梅福居此,极有可能,但也难以考证。
东汉初期,回浦县改名章安县,仍兼今温、台地。
第二节 六朝事迹
三国时期,台州属东吴。螺洋南山出土饰有钱纹、鱼纹、鸟纹的孙权赤乌年间(238~250)的纪年砖及神凤元年(252)砖。孙权时期章安出灵龟,古人认为,灵龟就是神龟,当王者德泽深厚时,三千年才会出现一次。新安(路桥)属章安县,其地有灵龟山(安溶山南麓一冈),后来灵山乡之名由此而得。
三国至南朝时期的桐屿北边,以埠头堂为中心,共有青瓷窑10多处,可见当时手工业与商业的繁荣。
白峰岙莲花山(又名虎山)寺旁有井,俗名晋井,井内有太康年号(280~289)砖。
晋代,梁竹、梁松由临海百步迁居下梁,子孙分居东南沿海一带。梁竹、梁松是目前史料中能找到的本地最早人名。
东晋穆帝升平(357~361)年间,王羲之辞官游四郡,来到新安(路桥),留下墨池胜迹。可见其时新安街市已成规模。
安帝时,孙恩利用五斗米道于隆安三年(399)十月起义,江南八郡一齐响应。隆安四年(400)攻临海,太守司马崇弃官遁。孙恩的军事势力到达黄岩、路桥、温岭一带,路桥的白峰岙是孙恩军队的活动场所之一。元兴元年(402)三月,孙恩兵败大固山,再败海门。“孙恩乃赴海自沉,妖党及妓妾谓之水仙,投水从死者百数(《孙恩传》)。”投海处在今椒江、路桥、温岭一带海滨。孙恩死后,当地百姓立庙祀之,今白峰山脚建有水仙洞祠,纪念孙恩投海化水仙。
第三章 隋唐五代
第一节 隋唐五代概况
隋文帝开皇九年(589)灭南朝陈,废郡改州,隶处州;十二年隶括州,属临海县。炀帝大业三年(589)改州为郡,属永嘉郡临海县。
唐高宗上元二年(675)析临海县南置永宁县。武周天授元年(690)改永宁县为黄岩县。此后1300多年,路桥一直属黄岩县。
隋唐时期路桥区域内有众多寺院。普泽寺是现知最早的寺院,隋开皇(581~600)中建。唐代寺院有:开元元年(713)建的禅林寺(在白峰岙莲花山脚),开元三年(715)建的普福寺(在白石岭东),大中六年(864)建的常乐寺(在凉溪),大中间(847~858)建的圣水寺(在螺洋上寺前村),中和二年(882)建的善德寺(在横街墙下陶村慈山下)。特别是善德,在横街山东边,说明横街、下梁一带在唐代已经有相当的人群集聚。
唐时期载于志书的本地人物有郭昭文,洋屿郭岙人,文宗开成四年(839)以贤良征为殿中侍御史,抗章切谏藩镇之祸,为时所忌,以计挠之而归。郭昭文是路桥区内现知最早在外任职的人。
赵崇贤,籍贯洪洋,后周太守,敕封其父仁晖(未庵)银青光禄大夫,墓在石曲街外逍岙山麓。
第二节 鉴真驻节禅林寺
唐玄宗天宝元年(742),日本僧到扬州大明寺礼请鉴真和尚去日本国传法,鉴真接受了邀请,但前三次都失败了。
天宝四年(745)春,鉴真率领徒众30余人离开明州阿育王寺,经过天台国清寺、临海开元寺,到黄岩县南40里的禅林寺(即今峰江香严寺),准备向温州、福建进发,寻找东渡船只。正当鉴真师徒在禅林寺休整时,忽有差役持采访使牒前来追拦,说扬州大和尚弟子灵佑得知师傅坚决要去日本,怕他危险,就与诸寺三纲众僧告官,要求劝留。于是江东道采访使下令各州县阻拦。鉴真来到峰江禅林寺后,被黄岩官府发现上报临海郡守,郡守立刻派官吏前来劝阻。接着,江南道的官员也赶到。官府强行驱散群众,逼迫鉴真北返。此时,鉴真在禅林寺已有数天。第四次东渡又告夭折。
鉴真经过六次东渡才获成功,于天宝十二年(753)十一月抵达日本首都奈良,在东大寺为天皇、皇后、皇太子及僧俗400余人授戒,是为日本佛教正式传戒之始。
【附言】
《嘉定赤城志·地理门》言“自唐以前,颇号僻左”,之后台州各地志书多延此说,杨晨在《路桥志略·叙事》中说“吾乡晋唐以前,殆犹荒僻”。从路桥的考古发现、秦汉时章安(回浦)和大溪东瓯王城曾经是浙南福建的行政中心、三国两晋时出现众多窑址(共和窑址、沙埠窑址等)、六朝隋唐时出现的大量寺院以及王羲之、鉴真等名人留迹来看,显然是不够全面的。《赤城志》、《路桥志略》等志书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唐之前时间久远,留存的史料不多,又缺乏考古发现之致。
第三节 吴越国修造官河
黄岩的官河是在五代十国吴越王钱镠(907~932在位)统治时期开凿的。官河自黄岩城关而来,绵亘灵山、驯雉、飞凫、繁昌、太平、仁风、三童、永宁八乡,到达最南端峤岭,全程130华里,又另外为9河,各20里,支为936泾,以丈计算75万丈,分200余埭,溉田71万多亩。
官河为台州最大人工河,分东官河、西官河、南官河,以南官河最长。路桥区古称灵山乡,正是南官河的黄金中段,其灌溉之利及交通之便首当其冲。
钱镠贯彻“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政策,礼贤下士,广罗人才,兴修水利,奖励垦荒,发展农桑,对当时的浙江的社会稳定、经济繁荣、百姓安居乐业有巨大贡献。
此间(960年)在新安廿五间街边上建起灵感观音寺,即妙智寺,人气更旺。
第四章 宋 代
第一节 北宋概况
宋太宗太平兴国三年(978),吴越王钱俶纳土归宋,台州和平入宋版图。
北宋之初延续吴越国时期的奖励垦荒、发展农桑政策。黄岩经济继续发展,市镇进一步发展,《元丰九域志》载:“黄岩有峤岭、于浦、新安、青额、盐监五镇。” 新安处在五镇中心,元丰之前已是黄岩县重镇。
真宗咸平三年(1000),台州开始以计丁盐方式征收盐课。置黄岩盐监,公署设迂浦(原属灵山乡,今属温岭市新河镇)。灵山乡沿海盐场皆属其管。
仁宗庆历四年(1044),范仲温来任知县,第二年夏黄岩大水,海水淹没沿海村庄,居民死亡万余。范仲温一面积极修城,一面教民作桴,救活数千人;灾后命官吏率富人出谷,轻其价,贷之穷民。到八年离任,四年间政绩斐然。
宋朝的税额为:第四等户占田30~50亩,户纳一贯,大体相当于750文左右,当时能买一石(120市斤)大米;第五等户占田1~30亩。纳税1~500文。在今看来税额不高,但由于当时生产力低下,许多民众还是缴不起赋税,如果催不上赋税,则由户长甲头等代输,否则械系鞭棰,不输不止,至倾家荡产。
宋代劳役最重,往往使役者破产。皇佑中(1049~1054)令民出免役、助役钱,凡衙前之役、仓库、运输官物、耆户长、壮丁之类,皆募人充应。但执法之人多取剩余,迫使民多出钱;不久,把耆壮之役归于保甲之正长,户长之役归于催税之甲头,结果使民出钱免役,而又要去服役,民不胜其苦。
神宗熙宁二年(1069)九月颁布青苗法,规定各路官仓,遇粮价贵即较市价降低出售,遇价贱即较市价增贵收购。其所积现钱,在需要播种和夏、秋未熟的正月和五月,按自愿原则,由农民向政府借贷钱物;收成后,随夏、秋两税,加息十分之二或十分之三归还谷物或现钱。由于利息较重,许多农民不愿借贷;加上要对执行的官员考核,出现强制借贷现象。三年十月实施募役法,又称免役法。免役法废除原来按户等轮流充当州县差役的办法,改由州县官府自行出钱雇人应役,雇员所需经费,按户分摊。原来不用负担差役的女户、寺观,也要缴纳半数的役钱,称助役钱。四年八月制定《方田均税条约》,“方田”是每年九月举办土地丈量,按肥瘠定为五等;“均税”是以“方田”丈量的结果为依据制定税数。六年推行保甲法,具体是“十家立一保长,五十家立大保长,三百家立都保正。”另有农田水利法、均输法、市易法等。
哲宗元佑元年(1086)五月,新法废止,复差役法,罢保甲。
哲宗元佑七年(1092),罗适任浙东提刑,他到黄岩督修水利,发现官河年久失修,淤塞严重,决定重新疏浚官河。但工程巨大,黄岩县府库钱不足,罗适出卖僧尼度牒(资格证书)获得开工资金。接着又规定:穷人想要得到官府救济必须参加水利建设,只有出工了才发给一定粮食,非但自己有得吃,还可以留下一些给家人。这样,穷苦贫民就踊跃参加劳动,官河很快疏浚完成。接下来,罗适开始沿海分段建闸以代替埭坝控制水量,旱则闭闸蓄水,涝则开闸泄水,这是与疏浚河流配套的设施工程。自此以后,黄岩东南乡的民众大受其益,同时也解决了沿海乡民为蓄水排水发生打斗之事。
第二节 南宋概况
建炎四年(1130),高宗赵构被金兵,航海南逃至台州。金兵向南追赶,海陆均受阻,因此台州没有遭受战事之祸。
绍兴五年(1135)定都杭州,路桥开始进入繁荣时期。杨晨在《路桥志略》里说:“自宋南渡,近属畿辅,人物渐繁,商贾渐盛,水利渐治,仕学渐兴。”路桥街的中心也从河西转移到河东廿五间。
绍兴十九年(1149)杨炜来任知县,积极开河,用工170余万,立斗门9所,农田20年不受水旱影响,民依赖之。
绍兴二十八(1158),以30户编为1甲,选出甲首负责催征。
干道五年(1169)夏秋间大风雨,漂民庐,坏田稼,人畜溺死者甚众,黄岩县尤甚,郡守陈岩肖不上报,黜削。此后岁饥。
干道九年(1173)孙叔豹任县令,极力赈恤;第二年疏浚河道,建闸堰5所,工役400万。二年离任。
淳熙三年(1176)八月大风雨,大水决江岸,坏民庐,溺死者甚众。六年秋,水坏圩田。七年大旱大饥。八年旱灾。
淳熙九年,朱熹提举浙东常平茶盐公事,兼办赈务。七月到台州,发现“人户连遭灾荒,细民艰食”,马上奏免了台州丁绢。不久巡视黄岩。黄岩“所产稻米甲于一州”,因地势较低易旱易涝,朱熹给孝宗皇帝写了奏状,要求建闸。孝宗同意了,拨钱一万贯用于兴修黄岩水利。朱熹委托林鼐、蔡镐经办,动手建蛟龙、陡门、鲍步、长浦、迂浦、金清六闸。鲍步、长浦、迂浦三闸原在灵山乡内,今只有长浦闸在路桥区内。朱熹没有待到六闸完成就调走了。由继任的句龙昌泰、李洪川完成,具体经办者为县丞刘友直。
淳熙十六年,提举袁说友奏请遵“绍兴甲首法”,以三十家为一结,流水排次,其输足者先出甲,从未输或输未足中间择一人罚为甲首,催甲内税,违者痛绳之。自是民畏充甲首,竞先输官,倾家荡产事少有发生了。
庆元元年(1195)六月,台州大风雨,山潮海涛并作,漂没田庐无算,死者蔽川,漂沉旬日,至七月甲寅,黄岩县水尤甚。浙东常平使者莫漳以缓于抚恤,坐免。九月,免除台、严、湖三州灾民丁绢。第二年,县丞何坦承担疏浚河道。以后数年相安无事。
嘉定二年(1209)七月壬辰,大风雨激海涛,漂圮2280余家,溺死万众。
嘉定四年陈汶来任县令,劝民从事义役。义役是民间组织以应付劳役的做法,具体是役户均出田亩,都置役首、主事,钱谷出入有规章制度,有专门代役应付差役,不用每户人家去供役,避免了弱户受到欺侮。
嘉定七年胡衍来接任,未满月,政平讼理吏畏民安;一年后避权贵辞职。
嘉定十年饥,盗起。十四年旱甚,盗贼为灾。
嘉定十五年蔡范来任县令,与常平使者齐硕一起请于朝,得旨命乡官士民浚河75万丈,这次治理比较彻底,主道旁流直弯深广皆有度,并修筑塘路35里。
淳佑八年(1248)王华甫来任县令,再次大力动员各村设立义役,大力支持赵处温建立的“洪洋义庄”。三年后,王华甫升为台州知府,于是义役之法遍郡境。由是黄岩号乐土。
好景不长,20年后宋代政权结束。
第五章 元 代
第一节 元代前中期概况
南宋德佑二年丙子,即元至元十三年(1276)十一月,元兵占领黄岩。之前黄岩牟大昌、牟天与率数百乡民扼守黄土岭,抗击元兵,全部阵亡。元兵占领黄岩县后,“肆行焚戮,死亡甚多”(《万历黄岩县志》),黄岩人口大减。路桥区域地处海滨,灾难相对轻一些。
元在郡(元称“路”)县设达鲁花赤,蒙语意为“镇守者”,以蒙古人(少量为色目人)担任,地位在当地官员之上,掌握最后裁定的权力。知县(后升为知州)一般由汉人、南人担当,具体管理民众事务。“县设坊正,乡设里正,百家为里,都设主首,专催税粮,追会公事”(《万历黄岩县志》)。
元世祖推行“劝农”政策,在全国农村设社,“诸县所属村庄,凡五十家立为一社,推举年高通晓农事有兼丁者立为社长”,具体事务有二类:一类属于公共事务,如水利、灭蝗、义仓、生产互助等;另一类要求每丁每户及时耕种、栽植果树等。各社还设义仓和学校。元世祖还颁布奖励垦荒的命令,至元二十五年(1288),“募民耕江南旷土,户不过五顷,官授之券,俾为永业,三年征税”(《元史·世祖纪》)。
至元十六年(1279)杨泽任县尹,存心恤民,“劝农”政绩显著。“行之五六年,功效大着,民间垦辟种艺之人前数倍”(《农桑辑要》序)。
元贞元年(1295),黄岩人口却增至五万户,从县升为州。
元朝廷还规定“凡河渠之得,要本处正官一员,以时浚治”,大量兴修水利,后人称赞说“元人最善治水”。大德三年(1299),韩国宝来任知州,在县城里东浦兴修常丰清混两闸及长浦闸、蛟龙闸、陡门闸,在县城西郊建西城闸,疏通官河、五支河。“搜村石、募丁匠”,身体力行,并写成《黄岩州河闸志》。
延佑四年(1317)范忠任知州,泰定三年(1326)白凯任知州,此二人均严明镇静果断,黄岩境内大治。
第二节 元末方国珍起义
方国珍起义
元末,土地兼并加剧,农民承担繁重赋税和差役,苛捐杂税比成宗大德年间增加了20倍。破产的农民,虽已“田入他户”,仍要纳税。加上严重灾荒,依然“颗粒必征”。元学者黄溥《闲中今古录》记载黄岩方国珍的父亲(佃农)见到田主连当面施礼作揖都不敢,贵贱等分甚严,压迫之重可见。
《元史》记载,顺帝元统二年(1334)五月,中书省臣言:“江浙大饥,以户计者五十九万五百六十四,请发米六万七百石、钞二千八百锭,及募富人出粟,发常平、义仓赈之,并存海运粮七十八万三百七十石以备不虞。”至正元年(1341)四月,两浙发生严重水灾;闰七月,台州再次发生大水,民饥。至正四年(1344)秋七月,温州、台州台风大作,海潮上平陆二三十里,死亡人数众多,受灾面积极广。
灾后赋税不减。黄岩为望州,有司前来催粮,稍不随意,苛责严刑马上跟着到来。田主对佃户极其苛刻,佃户欠租,屡屡为田主及豪强侮辱。百姓在官府、田主、豪强的欺压下,难以生存,于是黄岩发生李大翁造反,出入海岛,劫夺漕运舟。接着,灵山乡(即今路桥区基本区域)民蔡乱头跟着造反,剽劫海商及滨海居民。江浙行省派兵前来捕剿,久不获,于是滥捕滨海居民,指为海盗。田主乘机诬告方国珍与蔡乱头通,方国珍大恐,屡倾资贿吏,寻捕如初。而对于造乱者蔡乱头等人,台州路总管焦鼎收纳他们的贿赂,薄其罪不追究。
至正八年(1348)五月,温州、台州再次台风大作,海舟被吹上平陆二三十里,死者千数,农业不收。秋后,巡检以拖欠租赋为名到洋屿捕捉方国珍,方国珍刺杀巡检,拉开元末大起义的序幕,当地树旗谣曰:“天高皇帝远,民少相公多。一日三遍打,不反待如何!”江浙参政朵儿只班率舟师追讨方国珍,至福州五虎门,反为所执。
至正十一年(1351)六月,江浙行省左丞孛罗帖木儿追讨方国珍,在大闾洋(今属温岭市)被执。十二年三月,台州路达鲁花赤泰不华诱剿方国珍,死于马鞍山下王林洋。六月,方国珍占据黄岩县城。
自至正八年至十二年六月,从方国珍起义到占据黄岩县城,黄岩县内及路桥区境内虽然发生多次战事,但涉及居民重大伤亡的不多。
保境安民
至正十四年(1354)九月,方国珍攻占台州府城临海。第二年(1355)春占领庆元(宁波)。接着占领温州。方国珍一共管理着3路6州11县之民,到至正二十七年(1367)十二月归降朱元璋,在这十二三年时间里,方国珍实施“保境安民”政策,使辖境内之民免受战乱之苦。除此之外,方国珍为民还做了几件好事:(一)修建城墙,防止入侵;(二)修筑堤塘,兴修水利,鼓励农业生产;(三)建办市舶司,开展对朝鲜、日本等海上贸易;(四)建造桥梁,便利交通;(五)修建书院,兴办儒学。清初朱彝尊称赞道:“淮张之兄弟,庆元之父子,皆右文好士,志胜国郡雄者,何得尽没之哉?!”淮张兄弟指占据苏州的张士诚兄弟,庆元父子指方国珍与子侄们,他们均以兴办教育、礼待文人为己任,是元末战乱中罕见的现象。
方国珍的保境安民政策,以及与张士诚结为亲家,使得元末十多年浙东几乎没有重大战事,人口不减反增。元代中后期,《地理志》记载江浙行省有户 6326423口 28736947,分别占全国总数的45.6%及48.3%。元末大起义,中原战事频繁,居民不断流向战事相对较轻的江浙,此时江浙的人口接近全国半数。
第六章 明 代
第一节 前期概况
洪武元年(1368),浙江提刑按察佥事熊鼎迁台州方国珍官吏200人于江淮;唐宏来任黄岩知县,修政立事,,爱民礼贤,境内帖然。
洪武二年(1369),倭寇侵扰浙东台、温、明三府。
洪武三年(1370),规定有田5~10亩者,种桑、麻、棉各半亩,10亩以上者加倍,不种者加重征税,于是各地种桑麻棉。十一月,靖海侯吴桢收编方国珍在浙东三府旧部军士及船户11万余人,隶各卫为军。
洪武四年(1371),黄岩县有户68693口323580;此年,黄岩县有数万人迁徙安徽屯田,大多数为方国珍旧部及家属。
为了防止沿海民众勾结倭寇,明政府禁止私自出海,使得大量渔民、商人无法正常生产和经营,生计受到严重影响。此后,倭寇侵犯逐渐严重。在信国公汤和的推荐下,方明谦(洋屿人,方国珍侄)向朱元璋建议筑卫所城。朱元璋采纳了方明谦的意见,命令汤和主持筑城,汤和委任方明谦具体经办。洪武十七年(1384),自山东至闽粤,选丁壮35000人筑卫所59座,台州有松门、海门等卫,健跳、桃渚、新河、隘顽、楚门等所,第二年(1385)完成。卫所城筑成后,浙东户民4丁以上者取1丁戍之,凡得58700余人。农户变为军户,民众虽然受到军需之劳,倭寇却得到有效防御。由于举措得当,倭寇得到有效防止。
由于迁民政策与倭寇入侵影响,至二十四年(1391),黄岩县人口不增反减,有户53389口242649。
洪武三十年(1397),周悌来任县令,劝农桑,兴学校。
建文二年(1400),朝廷减轻浙江田赋。
朱棣取得政权后,实行迁民实边。永乐元年(1403)八月,徙浙江等九省富民实北京。当时殷序任黄岩县令,廉洁仁恕,政事修理,百姓日子过得还好。三年(1405),徙浙江民二万户十余万人于京师,充仓脚夫。由于明初规定以人口作为纳税对象,贫穷人家赋税负担沉重,流民成群,人口少报匿报严重,人口统计逐年减少。到永乐九年(1411),《万历黄岩县志》载黄岩县有户34862口155375,而《光绪黄岩县志》载人口只剩下75300人,不到洪武初年的四分之一,人口减少是惊人的。
宣德六年(1431),周旭鉴来任知县,未数月,纪纲设张,赋平徭均,逃民复业。
天顺年间(1457~1464),由于朝廷高度浪费和军费开支的增多,朝廷为了维持收入,把被官僚地主侵占田亩应交的税额转嫁到农民身上,农民负担不起,大量成为流民。
宪宗成化五年十二月(1470年1月),割黄岩南三乡置太平县,灵山乡(今路桥区域)仍属黄岩县。接着郑达来任知县,实德于民,离任后百姓思之。
弘治年间(1488~1505)筑丁进塘,塘堤北起海门赤山,经古沙岗、沿横街山,通过霓岙,至新河寺前山,长60华里。十七年(1504)卢英来任知县,廉洁刚介,审徭役均甚,尤慎于治狱,民自不冤;被劾,调太平,民相率留之不获。治太平犹黄岩,两邑俱祀名宦。
正德元年(1506)筑洪辅塘,塘在金清,南至新河,北达海门乃崦,长约50华里。四年(1509)邱泰来任知县,政绩斐然,境内大治。六年(1511)杨廷芝来任知县,履亩均田,但为政酷烈。八年(1513)尹承继任知县,在官5年,廉惠如一,民若更生矣。此间,以李推官主持下,筑四府塘(在洪辅塘下),北起赤山,经南野份、水陡门、小五份、坦头沈、卷洞桥、陡门闸,南达金清港北,全长25公里,海岸外移3000米。本境内有洋屿埭与门、长浦埭与门、横塘闸等。
升平既久,法网稍疏,奢侈竞起,富庶家庭男子多穿丝织绣花衣裳、着丝面鞋,妇女肥胖,戴着金翠珠琲;嫁娶盛资,送箧笥缇帷,炫耀乡里;居室设厅堂,宴饮珍器盈席,竟夕鼓吹;俭者则嘲笑他吝惜,贫者自以为惭愧。
第二节 嘉靖年间倭寇入侵
由于军民忘记倭寇曾经为患,海防渐弛。嘉靖二十九年(1550),倭寇卷土重来,县令高材抗击不利被免职。三十一年四月,倭寇头目徐明山自海门登陆,卫所明军溃散,倭寇屯栅浦,大肆抢掠,向南侵犯路桥,遭到蔡德懋为首义军抵抗,保卫住路桥。之后,县令傅倌、汪汝达、韦可学等仍然抗击不利。
倭寇入侵,甲第为墟,赤野弥望,居住温饱十分困难。政府招兵治舰,赋调日增。加上水灾旱灾,中等人家产业空尽,农民弃耕从军;夜有叩门之吏,舍无生牦之犬,每年都吃不饱,村落萧条矣。虽有高材、汪汝达等贤令,无法改变局面。
嘉靖三十八年三月,戚继光改任台、金、严三郡参将,立刻招募新兵,实行军民联防。在路桥区域内,下梁梁六、梁七参加戚继光组织的民兵,与戚家军一道,把入侵的倭寇消灭的绝倭沥(金清镇双升村附近)。
明代中后期,中国人口为六七千万(实际大约为一亿),是世界超级人口大国。但是浙江人口,反比宋元时期减少。从洪武二十六年到嘉靖二十一年(1393~1542),浙江人口从10487567减至5108855,减少至51.3%(何炳棣《明初以降人口及相关问题1368~1953》第304页),是全国人口减少最多的省份。黄岩人口减少比例更甚。天顺年间(1436~1449),台州四县原有民户18.8万余,到了嘉靖年间(1522~1566),只剩下三分之一。流民百十成群,分布各地,采野菜、煮榆皮为食,途中冻饿死的不少(《黄岩县志通讯》,尤伯翔《读史侧记》)。
第三节 后期概况
嘉靖四十年(1561)之后,倭寇的侵扰基本结束,沿海居民逐渐从流亡中回乡居住。四十三年杨廷表来任黄岩知县,爱民,立丈量法,精密不苛,而宿弊顿革。
四十四年庞尚鹏任浙江巡按,他针对明朝中叶赋役名目繁多、负担不公、实物和劳役的征发酷虐之弊,初行里甲均平法,继行十段锦法,最后行一条鞭法。逐步将力差改为银差,特别是将州县官吏从库子、斗级等役勒索的各种供应,改成以行政费用形式(公堂、纸张、油烛等银)按丁粮征收的银两;绅士以及军、匠、灶户的丁粮除例应优免部分外,其余也同样摊派差徭,这样就在一定程度上分散平均了负担。黄岩县为浙江首推一条鞭的县之一。
隆庆二年(1568)七月二十九日,台风暴雨,山崩海溢,平地水深数丈,溺死3万多人,淹没良田15万亩,坏庐舍5万间。此年杨道会来任黄岩县令,年逾弱冠,清约如寒士,谙练如素宦,奸者不敢肆;免除民众所有赋税,不顾上司责备;接下来禁淹女俗,随田定赋,不管是僧是民,均按田纳赋。二年后离任。
从隆庆至万历时期,经过杨道会、袁应琪等贤令治理,都图之增损,则十年而变,户口皆增,庐舍渐盛,烽烟绝息,有昔日繁荣之观。其时也正是张居正在全国范围内大张旗鼓推行一条鞭法的时候。
到了天启、崇祯时期,赋繁役重,民不聊生,虽有唐世辅、刘士名、王国材等贤令,终无法改变大局。崇祯十四年(1641),大旱,民以草根树皮为食。十五年因辽东战事增加田陚。十六年马鸣霆任县令,吏治明敏,然已成强弩之末。
(《赤城新志》、《万历黄岩县志》、其它书志)
第七章 清 代
第一节 清前期概况
清军入境与反清斗争
清世祖顺治三年(1646)八月,清兵南下台州,明鲁王朱以海部将方国安兵溃退入黄岩县城,清兵围困黄岩县城,方国安剃发迎降,黄岩县入清治下。其时有路桥镇郊村民李义士捐资参与抗清,失败被杀。
顺治十二年五月,明将郑成功遣军从福建北上,游弋台州等地外海;清廷严禁商民下海交易,犯禁者不论军民一律处斩,货物没收。十四年八月,郑成功率部队夺海门,攻黄岩县城,汛官王戎缚知县刘登龙降,郑成功占领县城。九月十七日,郑成功从台州回守厦门,路桥回到清政权下。十五年十月,郑成功部将周全斌再次占领海门,路桥再次在郑成功控制下。十七年,台州各地基本回到清治下。
迁界复界
顺治十八年(1661)十月,清廷以沿海居民接济郑成功、张煌言等抗清为由,命户部尚书苏纳海到台州,撤临海、黄岩、太平、宁海四县沿海30里内居民入内地,设桩作遣界,拆民房作木城,虚其地以绝援,并置兵防守,“限两月止,不迁者杀”,所有沿海船只全部烧毁,“片板不许下水,粒货不许越疆”。迁弃地域纵深宽10余里,椒北从桃渚所经杜下桥,到前所之东一线;椒南从海门枫山之南经新河直到松门之东一线,边界牌经过牌头——洪家场——灵香店——墩头(今长浦墩头王)——洋屿——下梁——陈头闸北岸——南闸——新河,在太平县循木城河,经塘下、若横、淋川、至松门,玉环岛居民全部内迁,有18姓迁入路桥。黄岩县剩有则田:127顷96亩,东南涂差田61顷13亩;则地:10顷34亩;则山:3顷34亩;则塘:1顷96亩。迁弃之地近50万亩,沿海居民流离失舍。
康熙二年(1663)奉檄沿海一带钉定界桩,仍筑墩堠台寨,竖旗为号,设目兵昼夜巡探,编传烽歌辞,互相警备。四年,钦差大臣巡视海边,每年检巡五六次,两年后撤回(《雍正通志》)。
台州边界至康熙八年始展复。九年展界开垦。十年,展界十里,拆毁木城。十一年查蠲荒积荒。以后逐年开垦。
康熙二十二年郑克塽投诚,台湾平,以工部侍郎金世鉴、都御史呀思哈巡江浙,尽复所弃地,就地险易,拨置戍兵,沿海遂定。
三藩兵事
康熙十三年(1674)三月,靖南王耿精忠响应吴三桂在福建起兵反清,六月派部下曾养性向温台,温州总兵官迎降,曾养性势大振,聚兵10万,破乐清,长驱下天台、仙居。八月三日,曾养性至黄岩。初七夜,参将武灏开门迎曾养性部队入城。十月十日曾养性进攻台州府城。
曾养性在进攻黄岩前,驻在路桥东岳庙,而部队驻扎南栅空地。曾养性每到一处,剪辫、祭孔,他在南栅举行祭孔礼仪,因此后来在此建成文昌阁。
十四年二月宁海将军固山贝子收复仙居,与宁波水师常进功会师进攻曾养性,八月八日曾养性移师椒江,怕温州失守,连夜撤走。固山贝子率军进入黄岩城,居民怕清军报复,焚香迎接。先是贝子认为黄岩从叛,将屠城;参议杨应魁为民泣请曰:“城为武灏等所卖耳,邑民何辜!”膝行求累日,贝子终于答应不屠城。尤其是那些剪了辫的人,得到活命。路桥回到清政权下。
民 生
清代对民众实行严格管理。“州县城乡十户立一牌长,十牌立一甲长,十甲立一保长,户给印牌,书其姓名丁口,出则注所往,入则稽所来。”(《清史稿·户口》)
清政权初定,即开始统计人口与丈量田地,丈量实额与明万历同。顺治初期,黄岩县有户12136人21537,田57.267万亩(折52.267万亩),平均人有耕地26.5亩(折24.5亩)。九年(1652),赵晒任知县,痛革积弊,但他只当了两年,就调走了。嗣后兵马络绎,土木繁兴,胥役鱼肉平民,无籍恶少附和,差田每亩费银二三两,父毙子不得生,兄逃弟不能存,田少者白献于人,田多者逋亡他处(《康熙黄岩县志》)。
康熙二年(1663),张中选任知县,在任8年,利兴弊革,大量开垦以安集流民,广设粥厂以赈恤灾民,宽刑减耗,建造学宫振兴文教。
十三年发生耿精忠反清战事,百姓流离失所。十四年(1675)始平。乱后,民间财力俱竭。
十六年,黄岩知县张思齐主持筑张塘,北起三甲南野份,经牛轭桥、半洋朱、下陈街、下云墩、南坦、裕广堂,南至金清戴家,长约40华里。塘堤南北两端及中间局部地段与四府塘重合。
二十一年甘国辅来任知县,至则罢夫役撤供给,民赖以苏。甘国辅在任7年,境内渐成乐土。
三十三年刘宽任知县,修城堞,浚官河自县达路桥40余里,舟行无阻。三十六年,刘宽疏通南官河,县城到路桥通船。
第二节 清中后期概况
鸦片传入
早在道光初年(1821),台州开始种植罂粟,称“台土”,又称“台浆”,因土烟价格较廉,之后种植者越来越多,当时台州种植面积达20万亩,以黄岩、太平为最。《黄岩县地名志》载:“浦北花园里,早年种植鸦片,鸦片花盛开时如花园一般,故名。”所产的罂粟有10万担,同时民间吸食鸦片烟。当时的浙江巡抚刘韵珂上书:“黄岩一县,城乡吸烟,高高日出,阒无其人,月白灯红,乃成鬼市。”到光绪三十二年(1906)八月,清政府下令限10年之内禁绝鸦片,外国输入量虽然减少了,但台州地区仍然难以抑制罂粟的种植。
兵事 暴动
咸丰十一年(1861)十一月初六,太平军攻占黄岩县城,初九经过路桥,十二月移驻路桥,至同治元年(1862)二月退出,太平军在路桥时间只有三四个月,对路桥骚扰不大。
同治五年四月,徐大度率盐民乡民2000余人攻打盐局进入路桥,焚毁沙蟹宫盐局和路桥清将蔡捷三宅,杀盐局大使,打死缉私营哨官陈兰士及士兵30多人。六月徐大度被杀。
光绪十一年(1885),黄岩哥老会首领新桥王成祥,会众千人之多,一度占据沿海数乡。后被平息。(以上详见“军事”编)
基督教传入及反教运动
黄岩的基督教传入始于清同治十年(1871),由临海的西教士路惠理(译音)派遣中国人到黄岩租屋讲道,路桥(栅桥)设基督教堂。黄岩最早的教会是田际堂(在新桥镇),十二年四月开始筹建,第二年成立教会施行洗礼,民间有“相信上帝,跑到田际”之说。光绪元年(1875)六月,教会发展到蓬街杨府庙租屋讲道,二年成立教会施行洗礼。十六年冬,有耶稣牧师租路桥河西民居,立堂传教,民众反对,捐钱收回房屋,事乃止。其后南栅设有天主监督教堂。而黄岩城关的教会到1896年从临海教会分出,单独成立。
自从黄岩东南乡建有天主、耶稣教堂以来,竿蓬、杨府庙一带民众结党会盟,利用香会习俗进行反教。光绪二十五年(1899)七月十二日,应万德提出“除灭洋教,保护良民”口号,向县城进军,至县城已近万人。知县韩铨从后墙逃出。仇教队伍秩序井然,居民店铺安宁。这次反教活动,先后焚毁了泉井、茅林、路桥、石桥头、箬横、温岭、泽国等11所教堂。法国政府派军舰3艘,开往海门干涉;浙江巡抚刘树堂命令台州府和海门卫镇压,逮捕应万德,八月十二日,将他杀于船上。应万德反教成为浙江第一教案,影响巨大(参照“人物”编中“应万德”)。
海溢洪潮
嘉庆二年(1796),七月十七日,夜,大雨,海溢,平地高丈余,濒海居民死者无算(《光绪黄岩县志》记嘉庆元年)。咸丰四年(1854)七月初五(一说七月七日),大风雨,洪潮,海塘决口倒塌,自三荡以下,庐舍无存,灾后霍乱流行。椒江、路桥、温岭沿海居民漂没3万余人《光绪黄岩县志》、《金清港志》)。这是清代最大的两次海溢事件,路桥区域受灾最深。灾后霍乱流行。
第三节 清末概况
全国首家镇自治研究所
地方自治赋予地方一定的政治权限。光绪三十四年戊申十二月二十七日(1909年1月18日),清政府颁布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专办地方公益事宜。其制度,城及附廓为城厢,乡之人口满5万者为镇,不满5万者为乡,城镇乡均设议事会,为民意机关,城镇由议事会选举总董1人,董事1人,名誉董事若干人,组织董事会;乡由议事会选举乡董1人,乡副1人,组设自治公所,为执行机关。
宣统元年(1909)三月,杨晨参与设立路桥镇自治研究所,时自治研究所章程尚未颁布,乃拟订学科及章程请准,故本镇自治研究所为全国第一设立者。之后,清民政部奏订《省厅州县地方自治章程》及《选举章程》,限于宣统二年正月内将筹办自治事务自治研究所一律成立;黄岩县奉令筹备城镇乡自治。
议会议事会制度
宣统二年(1910),各城镇乡依法组织自治公所暨城镇乡议事会。城镇乡设议事会,为民意机关,凡黄岩县城镇乡年满25岁之男子、居住本城镇乡连续至3年以上、年纳正税或公益捐2元以上及素行公正、众望允孚者,均为选民,按税捐之多寡分甲乙二级,以各该城镇乡选民税捐之总额,择其所纳较多者,凑合总数额之半数为甲级,其余均为乙级。甲乙两级各选出半数议员组织议事会,互选议长、副议长各1人。议员数额:城镇议会以20名为定额,每加人口5000得增设议员1名,至多以60名为限;乡议会凡人口不满2500者,议员6名,2500以上不满5000者,议员8名,5000以上不满1万者,议员10,自此以上每加人口1万,加议员2名,至多以18名为限。任期2年,每年改选半数,第一年为任满,用抽签法决定去留,第二年任满全数改选。每年分4期集会,议决董事会或乡董交议、议员提议及本乡镇内公民建议应行兴革及整理事项,交由董事会或乡董执行,及议决本城镇乡预算及审核决算事项。
宣统三年八月成立路桥镇自治董事会,董事长由杨绍翰担任。成立后路桥镇自治公所设在明文祠内。
商会组织
清朝末期,商业经济日趋兴盛,商品交换扩大,行业增多,商务纷繁,清政府基于以下考虑:一为立宪之需要,二为监督商务执行政府法令,三为协助课税,四为解决商务纠纷,五为政府了解商务图谋工商贸易之发展,特颁布《商会法》,规定各省、市、县都要设立商会,凡繁盛之区镇也可单独或联合设立分会。
光绪三十年(1904)黄岩县奉谕组织商会,初名为“黄岩县商务局”。至清宣统二年改组为“黄岩县商务会”,即商会,为董事制(《民国黄岩县志》)。
光绪三十一年,路桥组织商人团体,以汤寿潜、刘锦藻为总协理。三十二年路桥始立商会(《杨晨年谱》)。宣统元年(1909)四月,路桥镇商会设址南栅庙(《路桥志略》)。县、镇商会之间无隶属关系。
公共设施
根据《路桥志略》所载,路桥自嘉庆至光绪年间有以下慈善事业:
洪洋茶亭 嘉庆元年(1796)里人林章强、陈兴涛等创建,原有田三十九亩零,后被住持盗卖,现存二十二亩零。
恤嫠会 道光间(1821~1850)里人以吴孝廉病殇,孀妻乏食,捐谷济之。后乃推及文生之孀妇,岁给米石,或曰吴义捐,从其朔也。
石曲长生会 道光六年(1826)设立,里人李旭东、方延祺等捐助田四十亩,以为掩骼埋尸施棺舍葬之用。
石曲崇文会 道光六年里人李益钧、蔡希国等捐立,有田一十三亩,以为收拾字纸雇人费用。
义 仓 光绪十五年(1889)五保分设,后为经董侵蚀,年荒米贵,仍派富户平粜。惟邮亭尚存,三桥、河西犹有残余。
义济社 在南栅陶家东,光绪十五年立,里人以贫民道殣无地掩埋,率钱施槥买地石硑山下,收筑丛冢,旁建堂屋五间,曰“孤魂祠”,清明中元作盂兰会。有田二十六亩,店屋四间,收租给费。又洪洋有逍岙虎山义冢。
新安水龙会 光绪十九年创立。因里多火灾,醵资购置水龙,募人惯用,以备不虞。后俞姓捐出存款一千元存铺生息,又有柴捐以为修理及水夫之用。
同善堂 在陶家东,光绪三十年曹巡检晋泰因旅人养病无所,率钱作室,捐舍药材,以栖止贫病者。
第八章 民国时期(1912-1949)
第一节 民国初期
1912年1月1日,中华民国成立。上一年,发生辛亥革命,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义”成功。11月3日上海光复,5日杭州光复,没几天,台州及黄岩光复。24日,江浙联军会攻南京,由浙江省都督汤寿潜任命朱瑞率浙军参与攻克南京,朱瑞的部队里有路桥人徐乐尧、管绍谟、管协篇等人。12月2日,江浙联军攻克南京。消息传来,路桥镇防营管带多寿(满人),接受饷粮离开路桥。
黄岩光复后,人心尚浮动,沿海匪盛,抢劫石曲,扬言犯路桥。经海门营官黄继忠及路桥管带黄金贵会剿,匪遂匿散。
1922年2月26日,黄岩县议会投票选举,发生抢票伤人事件,省署电饬本县知事严拿滋事首犯,按律惩办。
第二节 1927~1937年
训政时期县政
1927年春,国民革命军(北伐军)过境路桥,受到沿途民众夹道欢迎,南栅木材行苏家大少爷站在欢迎北伐大军的讲台上发表欢迎演说。5月18日,国民政府设都南京。6月,县公署改为县政府,县知事改称县长,下设总务、民政、财政、建设4科及审检所1处,科主任仍称科长。本年,全县正式开始清丈土地。
1928年,厉行训政。颁布街村制组织条例,将全县各乡镇改编为480街村,依法组织街村委员会及监察委员会,旋奉省令改街村制为村里制。各村里设村里委员会为代议兼执行机关,以本村里各闾长为委员并由各委员选举村里长1人,办理本村里自治事宜,受县长之监督指挥。各村里设监察委员会,置监察委员3~5人,由村民大会推选报由县政府委任,受县政府之监督监察,村里委员会之自治设施并决议村里预算及审核村里决算事项。闾长由闾民会议推选,报由村里委员会核转县政府备案,邻长之任免则由邻户长会议决定。5月,设立“保卫团队”,路桥区长兼区团长,并成立基干队、常备队。
1929年10月,重颁县组织法,县政府增设秘书一人,裁撤审检所,成立县法院,改警察所为公安局。
1930年,黄岩全县划分为7区,设区公所。
1931年夏间,因村里制区域过小,人才经济俱感困难,国民政府颁布乡镇制度,黄岩县编并各村里为175乡镇。
1932年,全县土地清丈图册全部完成,前后经过17年。清丈结果,全县可耕地水田约53万亩,旱地约11万亩,合计64万亩(山地、溪地等未计入,估计10余万亩)。旧都图废而不用。
1934年,经县行政会议议决,复缩编为54乡镇,各乡镇设乡镇民代表会,为民意机关,按保选出乡镇民代表2人,组织之,并由各代表选出乡镇长1人,副乡镇长1人或2人,组织乡公所,为执行机关,乡镇公所设总干事1人,干事若干人,分股输民政、警卫、经济、文化各事宜。全县编办保甲,初以10户为甲,10甲为保,后辖数不等,至次年完成。
1935年,奉令提高县长职权,将县政府分设5科:第一科民政、第二科财政、第三科公安、第四科教育、第五科建设,并成立城区、路桥两警察分局。同时,由财政厅在县设置会计稽核主任办公处,下设主任及助理员各1人。
(《民国黄岩县志》)
国民党地方组织
1927年2月,上海大夏大学黄岩籍学生张君毅、张达、奚继武、杨绍志、符士德5人,回乡成立国民党黄岩县党部筹备委员会,在城区、东南乡(即今路桥区)和北乡发展组织。3月上旬,国民党省党部台州党务特派员汪益增(共产党员)到黄岩,承认筹备委员。下旬,城区、路桥、乌岩区党部成立。路桥区党部执行委员由黄雷(负责人)、王翰卿、林泗斋、金毅成、陈叔亮、王松江等组成,系国民党左派分子,后来大多数成为共产党员(《路桥(中共)党史》)。各区党部成立后,召开黄岩县党员大会,宣告国民党黄岩县党部正式成立。县党部下设组织、宣传、工人、农民、商人、青年、妇女部长。
国民党县党部成立之时,正是国共合作时期,县党部门前还写着“肃清封建势力”、“打倒土豪劣绅”等标语,国民党城区党部曾举行谁是土豪劣绅的民意投票,把当时的豪绅势力打击了一下。“四·一二”事变发生三四天后,浙江省党部命令国民党黄岩县党部停止一切活动,反共势力抬头,反封建的作用大大减弱了。5月18日,蒋介石在南京成立国民政府,并通过“清党”决议。6月初,本县国民党执行委员张君毅在上海以共产党闹事为名逮捕入狱,6日秘密处决。此后,国民党县党部的地方势力渗入全县各地。抗日战争开始,国共第二次合作,情况稍有转变。1939年,三青团在黄岩建团,国民党控制的地方势力产生分化。
(根据《黄岩志》、《黄岩文史资料》整理)
中共地方组织
中共黄岩第一个党支部 1927年8月,中共浙江省委指派张伯昕负责台属党的恢复工作,在黄岩吸收国民党左派林泗斋、王宝珩、金毅成(三人系路桥区党部委员,先后在县党部任职)为中共党员。9月,中共党员(临海共青团干部)王瑞华来黄岩,夜间在城内公园为他们举行入党仪式,成立黄岩第一个党支部,属临海县委领导。
党支部建立以后,王宝珩发展路桥明德小学教师蔡恺、韩辉和鉴湖施家岙小学教师程幼祺入党,发展明德小学张步虚及毕业生陈方潮入团;林泗斋发展路桥小木毛巾厂职工于云亭、小商人蔡永芳、店员叶勉秀(叶兢业)和蒋僧桥农民戴大夫(戴普送)入党,发展路桥知识分子罗毅、金玉珍入团。接着,罗毅发展后洋洪农民李普福入党,陈方潮发展路桥小贩蔡永昌入团。至1927年末,全县已在县党部、明德小学和路桥街建立了3个支部,共有党团员16人。
中共路桥区委 1928年2月,中共路桥区委成立。由叶勉秀任书记,蔡永芳、于云亭、李普福、苏哲文为委员,下辖路桥、新桥一带20个支部:路桥明德小学、河西、后蔡后于、后洋洪、台头卖芝桥、施家岙小学、后洋张、话月巷、下宅于、打钉王、蒋僧桥、田际、郑家三房、罗家、中林、下陶、新桥里、后洋管、水井岸、庄前(《中共黄岩市组织史》)。
中共黄岩县委 1928年1月底,中共浙江省委派陈韶奏偕临海县委卢经武和团员柳崇安,在温岭城内主持召开温、黄两县党、团员活动分子会议,决定成立中共温岭县委和恢复中共黄岩县委。之后,黄岩党、团组织迅速发展扩大,在城区、路桥、新桥、半岭堂等地,先后发展党、团员160多人。5月下旬,中共浙江省委派团省委书记曹晓时来黄岩巡视,在蒋僧桥戴大夫(戴普送)家召开黄岩党、团活动分子会议,正式成立中共黄岩县委,由林冶任县委书记,林泗斋、戴大夫为县委委员。
中共黄岩县委成立旧址-戴大夫故居 | 林泗斋纪念处 |
药业店员工会及罢工
1927年4月上旬,路桥药业店员工会成立,11日,店员在国民党路桥区党部执行委员林泗斋、金毅成等启发下向路桥镇药店资方提出给店员加薪和改善福利的要求,资方迫于当时高涨的工农运动的形势接受劳方要求。第二天,蒋介石发动“四一二”政变,资方毁约不执行劳资协议。
7月11日,药业店员开始罢工,30多名会员到县里请愿,县里拖而不决。此时已秘密加入中国共产党的林泗斋和金毅成建议工会派员赴省请愿。11月,浙江省劳资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除药业店员每人每年加薪由原来32元减至26元外,其余各条悉照原协议执行,另外,店员罢工期间工资照发。路桥药业店员的罢工取得胜利。(详见“丛录”中有关内容)
二五减租与闹米斗争
1926年10月,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采用“二五减租”(减原交租额25%)作为土地纲领的中心要点。但大多数省份未予实行,只有浙江从1927年11月开始发布一系列减租条例,予以实施。1928年7月11日,共产党员林泗斋等发动东南乡田际、蒋僧桥、新桥、下陶农民在新民乡三娘庙集会,进行“二五减租”斗争。
1929年秋,黄岩县东南乡洪水泛滥,晚稻被淹没,灾情严重。地主奸商乘机囤积粮食,哄抬米价,群众怨声载道,中共路桥区委组织700多名饥贫群众,聚集到路桥镇公所,强烈要求实行平粜。群众推举蔡永芳、王仙桃等7名中共党员骨干和群众积极分子王普明等2人和镇长谈判,谈判没有结果,愤怒的群众涌向各米厂查封大米。米厂老板徐聘耕急向县政府报告,当夜,路桥警察所奉命把王仙桃抓去,送县关押。县政府派员到路桥查案。镇长蔡振河、商会会长蔡建国与徐聘耕素有矛盾,在中共路桥党组织工作下,镇长蔡振河向县政府汇报说群众闹米是由于粮食囤积居奇造成的,只有实行平粜才能解决问题。结果以县政府名义分派各米厂和地主富户平粜粮食,赈济路桥镇5个保的贫民,并将王仙桃交保释放。此后不久,由共青团员蔡永昌带头,发动群众,查扣了停泊在下洋洪埠头企图运往海门的17船大米,全部押交商会实行平粜。
1930年10月,中共浙江省委特派员王自强和中共台州中心县委书记曹珍在路桥黄义昌染店(黄杰家,附图)召开扩大会议,部署农村减租斗争。
1934年,国民党省党部、省政府联席会议决定,继续施行“二五减租”。
合 作 社
黄岩合作事业创始于1933年。先后建立运销、消费、生产、信用、供给等各类合作社,至1947年尚有合作社20个,社员2080人,股金法币375.5万元。随着战祸频繁,政局动荡,物价飞涨,经济萧条,有的退股解体,有的名存实亡,至1949年3月,所有合作社荡然无存。
社会三害情况
1935年,县长汤日新公布黄岩三害:土匪、花会和烟毒。1940年,审判烟毒案144件,枪决20人(《黄岩县志》大事记,第12、18页) 。
第三节 全面抗战时期
抗战救亡情况
1937年,黄岩县实施国民训练,强化地方治安,县长下设主任秘书1人,主任若干人。4月6日成立防护团,担任防空救护事项,分设消防、警报等,下设路桥等7个区团,由区长兼任团长。台州外海水警局,初移驻临海、海门,后移驻路桥,并在金清港驻一大队。6月,全县缩编为三区署:路桥区、院桥区和乌岩区,区长由县长派充,下设指导员3人,办事员数人。“七七事变”后,全面抗战开始,县政府裁公安科,成立警察局。8月,县民教馆成立中央无线电台广播收音室,印发电讯新闻。
1938年1月,县政府奉令缩编,除警察局仍独立外,其余科局缩编为三科:第一科民政,第二科财政建设、第三科教育,同时增设军法承审员(抗战开始后,县长兼军法官,凡汉奸、盗匪、烟毒等,均按军法处理)。抗日自卫委员会成立,地方武装及保安警察队改编为抗卫司令部。2月9日,省府会议通过《浙江省战时政治纲领十条》,全省各县普遍建立政治工作队。5月,黄岩县战时工作队成立,周思远(中共党员)任队长。7月,县设兵役科,实行义务兵役制,凡适龄壮丁必须应征。冬,组织“出征军人家属优待会”,筹措经费。
1939年2月16~21日,正当戊寅年除夕前后,日舰多艘停泊在海门口外开炮,居民纷纷避至乡间,商店闭门,后有不少商家迁往路桥,造成路桥商业在特殊时期的繁荣。4月初,交通断绝。4月29日、7月10日、7月22日、9月25日均有日机在城关投弹。因军政集中县长一人处理,忙不过来,成立秘书室,设主任秘书一人,秘书和助理秘书二三人,一般公文由秘书审阅,主任秘书代表县长判行,重要公文由主任秘书阅后经县长亲批。9月19日,国民政府公布《县各级组织纲要》,规定县为地方自治单位,以乡镇保甲为基层机构。12月,地方武装合并为国民兵团,既是武装组织又是兵役机构,直隶军管区,县长为团长,副团长、团附各1人,团附由兵役科长兼任,下设总务、编练、政训3股;国民兵团按区设区队,按乡(镇)设乡队,按保设保队,按甲设班;各区乡镇保甲长为队(班)长,另设区乡镇保队附;凡19~45岁男性均要参加国民兵团。25日,黄岩县征集到壮丁84295人。
1940年1月,由路桥区署划出一部分,增设横街区署;防护团(即国民兵团)改组,下设5个区团,以路桥、横街、院桥、头陀、乌岩5个行政区为单位,并依照乙种编制将原有各队编成13班,直属县防护团。为防止战时经济衰退,4月添设合作指导室,成立各乡合作社,政府亦有贷款支持各社。6月防护团完成编组。8月,黄岩县政工队解散,奉令成立战时政治工作指导室(明年裁撤)。秋季遭水、旱、虫灾。9月,县成立粮食管理处(12月改为粮食管理委员会)。10月6,日机在城区上空轰炸并投硫磺弹,炸毁房屋50间,烧毁234间,死17人,伤17人,因此成立县卫生院,利用旧议会(国民党县党部旧址)房屋。
是年开始实施出征军人家属优待,具体办法:制发光荣牌,悬挂出征人家门口;凡家属诉讼的案件立即办理,判决后强制执行;免除困难户的自卫经费、自治户捐、学谷捐等一切摊派,并免家庭一位成员的劳役;各地成立代耕队,保长任队长,适龄壮丁为队员,每个队员每年协助军属劳动2天以上;免费为困难家属治病或津贴药费,免缴子女学费、困难者津贴膳宿书籍费;发一次性安家费50元、生活扶助费每月4元、稻谷5斗(1943年每月扶助费改稻谷1斗、年节2斗);组织征属纺织厂。凡军人直系亲属亡故或产育,发给20元;军人阵亡发抚恤金50元。不过以乡镇为单位抽签决定壮丁服兵役,时有作弊受贿,强拉硬征。
1941年8月9日公布《县参议会组织暂行条例》定于1943年5月5日施行,规定县参议会之职权为:议决完成地方自治事项,县预算及单位规章,县税、县公债并县有财产经营及处分事项,听取县政府施政报告及提出询问事项,议决县长交议及建议县政兴革事项,接受人民请愿事项等。任期2年。置议长、副议长各1人。每3个月开会1次,每次会期3~7日。
1941年4月19日下午,日军沿椒江上溯在水角登陆与陆路日军汇合,陷黄岩县城;22日,驻海门日军经当角头、东山头至路桥,大肆劫掠,捆载而返,并焚路桥区署及及路桥、东山、沙北各中心校。23日成立维持会。29、30日兵烧毁县党部、县政府、警察局、城隍庙等。5月1日,焚天后宫及澄江街商铺后,悄然撤去。2日早晨国民兵团入城,下午县长徐用回城。12月,成立田赋管理处,征实田赋;旋复裁撤粮食管理委员会,于县政府内添设粮政科。
1942年1月1日,成立县税征收处。19~45岁群众,编入国民兵团基层组织,设后备、自卫、服务、特务4队,全县共有5个区队、58个乡镇队、1019个保队、10854个甲班,甲乙级国民兵76789人,另有乡镇队附58人,保队附1022人。8月8日上午8时,敌机两架投弹11枚,落杨府庙、城隍浦等处。10月,中央校阅团来黄岩,评定本县国民兵成绩特优,县长徐用(兼团长)记大功一次,副团长吴公达晋升上校军衔,团附朱贤德升中校副团长。
1943年2月,县政府添设社会科,与原有民、财、教、建等科并立。4月,温岭、临海、黄岩3县沿海走私颇盛,县成立经济游击队18人,活动在金清一带。6月1日,浙江省温台沿海护航委员会在黄岩县路桥镇成立,第七行政督察区专员杜伟和温州行政专员张宝琛轮流兼任护航会主任委员,原水警厅厅长王文瀚、省水警局局长陈佑华担任副主任委员。同时,成立护航总队,水警局局长陈佑华兼任总队长,毛止熙兼任副总队长。10月裁撤粮政科,改田赋管理处为田赋粮食管理处,将科务归并管理。陆军上将陈安宝等举行入祠式,朱劼成撰祭文。
1944年1月,裁撤兵役科,于国民兵团内设置征募股接办兵役事宜。
1945年6月,驻守在闽瓯地区的日军22、24混成旅向浙东南一带撤退。21日日军进入黄岩县境,22日上午进入路桥街南栅头,用燃烧弹引爆,烧毁路桥文昌阁、四中心小学、老马路邮电局,计有房屋60余间。临街白日强奸妇女6人,挨户敲门抢劫财物,拉夫毒打。25日,日军在竞存乡的坝头及小稠焚毁数家民房。28日,日军后续部队自泽国到达路桥,时忠义救国军从鉴湖抵达联洋乡,傍晚从南山炮击路桥,一弹中敌队右侧,日军向东山、洪家撤退至葭芷、海门。一股向石曲、新桥、横街、灵山、启明掳掠,遭到地方团队阻击,特别灵山、新桥乡民众自发组织抵抗,经过激烈战斗,日军退至沙北乡界牌头进入海门镇,灵山乡、新桥乡民死亡十几人(详见“军事”编)。
7月22日,黄岩县参议会召开成立会。参议员每乡镇1人,计58人。职业团体参议员,计农会7人、工会7人、商会2人、教育会1人,自由职业团体1人、渔会1人,共19人。合计77人。
8月10日,日本政府宣告无条件投降。9月9日,日军在南京举行“中国战区”投降仪式,八年全面抗战以胜利结束。
10月,台州外海水警局由路桥迁回海门,减少驻防金清港警额。区署裁撤。
1937年抗战开始至1945年9月9日日本投降期间,黄岩两任县长张宝琛、徐用工作最为起劲,保甲户口均切实编订,地方治安之维护、政令之推行、兵粮之征调俱收指臂之效,所有乡镇长姓名及各乡镇编制情形应有纪载。
(根据《民国黄岩县志》,《黄岩文史资料》选辑二期白羽《抗战时期黄岩县政府的几个侧面》、八期“黄岩近代大事系年”,《黄岩史学会刊》,《台州市军事志》等整理)
三民主义青年团
1939年秋,三民主义青年团黄岩县筹备处成立,主任毛乃劳、书记项峰。1940年正式成立,设干事会,干事长王维积,书记吴文(金清人),在中学建立基层组织。1941年,学校三青团以为社会服务之名,成立“青年服务队”和“青年剧社”外围组织,查禁进步书刊。
抗战时期中共组织与活动
1937年“七七”事变后,由共产党员林泗斋、周思远等发起,在城关小梅梨巷召开黄岩文化界救亡协会。后又成立“民众抗日救国团”等组织,动员民众抗日救亡。9月,温岭县士绅张翰庭借渔业供销合作社接济海上渔民口粮名义,在金清港雇佣大型机帆船抢运大米到上海敌占区贩卖,致使当地粮价突升;12月,中共党员梁耀南要求县长向大光制止张翰庭的不义行为,向大光同意在金清曾24弓设立粮食缉私检查站,并委梁耀南为主任,拨给步枪10余去,实行武装缉私。
1938年5月,中共台属临时特委成立,林泗斋为执行委员兼黄岩县委书记。7月,中共台属临时特委改为正式特委。12月,中共党组织派张纯与县教育科长郭人全联合成立“黄岩县小学教师联合会”,开展抗日宣传活动。
1939年,中共台属特委批示各县党组织,鼓励青年积极奔赴抗日救亡前线;新桥、金清、石曲一带农村在中共党员林其商、林普法等人带动下,有32名青年入伍;尔后,路桥、院桥、宁溪等地又有120名青年入伍,补充到江西前线国民党军33师。中共黄岩县委指派赴皖南参加新四军抗日的有:陈庭槐(桐屿人,本志有传)、牟仲娥(女)、牟彩云(女)、牟宝生、牟法梅、牟同法、褚小鹏、林竞华、沈则善、王伯恕、褚大鹏、褚鹏九、牟同昌、牟同友、牟同厚、陈方春、陈方辉、陈老骇、于森池、陈恭等。是年各乡镇相继成立出征军人家属优待会支会。
路桥城区区委 1939年2月成立,书记郏国森,组委朱光,宣委陈慎言。早在1938年4、5月由林泗斋、陈庭槐发展城内药房于其彪、书店店员柯定日、小贩俞士庆入党,建立路桥城区最早的一个支部。5月,成立政工队支部。10月,成立救亡室支部。1939年2月,君毅中学支部、黄岩县立中学支部相继成立,简易师范支部也迁回城区。这些支部原来由县委直接领导,因组织扩大,决定成立城区区委。同年8月,区委成员调动分散,未重建。全区6个支部,党员90多人。
路桥中心支部 1939年5月成立,书记丁复农,支委徐正新、叶云飞。1939年上半年,由海门工人中党员迁到路桥做工,发展成立路桥支部。5月,成立路桥中心支部,包括路桥、海门两个支部。
路桥区委 1940年上半年成立,书记林森岳(后因病故,由杨尚志继任),组委徐正新,宣委叶云飞。年初,黄岩县委书记金元良调回浙南,由丁复农代理书记兼管路桥中心支部。上半年,路桥海门党组织均有发展,增加了路桥打钉王、三甲裕广堂两个支部,决定成立路桥区委。全区4个支部,党员30多人。
金清中心支部 1939年秋冬之间成立,书记赵济(后徐洪德),支委胡小桃(胡胜民)、黄达森。由于金清街、分水两个支部距横街区委较远,联络不便,故从横街区委划出,另行成立中心支部。1940年7月,政工队解散,原任政工队支部书记林卓担任峰江小学校长;一批政工队党员到校任教,成立峰江小学支部(包括泽国、台州农校和民教馆的党员),书记洪文(洪三力),直属县委领导。
第四节 解放前夕
1946年1月,裁撤国民兵团,于县政府内设军事科。
1947年,公布宪法,结束训政。
国民党党团斗争
黄岩县三青团成立后,一些国民党失意的分子也离党入团,引起了国民党书记长卢奇琰的不满,他曾联合数县向省建议撤销三青团组织,党团矛盾根源由此产生。1944年,县里要成立参议会,国民党县党部与三青团要争夺选票。1946年冬,黄岩要重新划分乡镇,触及到双方所控制的乡镇数问题,在县参议会讨论所拟的乡镇调整方案时,第一天讨论情况于团方有利;进入第二天,团方参议员禁不起党方恫吓,当夜有数人离城回避,党方参议员遂占多数,重划乡镇的方案也就对党方有利,如灵山和镇鲍合并为镇山乡、孝友和万全合并为万孝乡、城南和城北合并等,人口都在两万左右,斗争很激烈。
1947年春,县府决定选举乡镇民代表,进面产生新的乡镇民代表会主席与乡镇长,限期三个月结束。此时满城风雨。在选举前县府通知,监选人可由党团双方提名,选举时派军警维持秩序,监选人的确定和军警的具体人选,有关选举法解释、选举地点等,又引起党团双方的争执,加上县长钱震措施无力,主办科长倚轻倚重,使纠纷日趋复杂,矛盾日见尖锐。
各乡镇选举第一天,拱西乡发生打人拉票、捣毁会场事件,城南、城北两镇发生威胁、开枪示威事件,县长一筹莫展。县城如此,各乡镇群起效尤,路桥及东南乡尤为激烈,在横街区以同仁、同正两乡为最,党方陈春华与团方吴妙庆两方聚集了各给二三百人,械斗紧张时射击子弹各在千发以上,农作物被践踏损失很大。其次是金清,团方骨干徐德洪等和党方的汪炳玲、黄志澄等竞选,曾发生流血惨案2件。在镇鲍、灵山曾发生团方罗泽民和党方罗元礼、罗元辉间的冲突,当时还有土匪徐定超股参加。其它如横街、启明、新桥、保全、下梁各乡,竞争虽然激烈,但尚未发生武装冲突。在路桥区,沙南乡团方王士钧和党方阮宝玉曾大规模聚众多次,互相威胁。在峰江乡,团方骨干林卓等和党方许冠秋、许勉斋等曾有激烈冲突,酿成了此后林卓、阿明的命案。路桥方面是党方应洛平和团方郏国麟等的冲突,应洛平利用土匪武装盘踞东岳庙,团方王维积亲自到路桥活动,曾以贿买手段,瓦解对方力量。竞存乡党方徐文友和团方卢英才等竞争,徐定超、徐祥卿等武装都参加过冲突。联洋、鉴湖方面是团方余伯翔和党方林嘉善、金善初等竞争。黄岩县其它地方,如双河、洪家、灵济、鲍龙、三海、院桥、永宁、三童、沙埠、拱中、拱东、江岙、青江、潮济等乡都发生不同程度的冲突。
选举告一段落后,互报私仇的事不断发生。党方集中石曲陈季甫(即麻面奶玉)股武装200人左右,准备冲击三青团团部。团方亦陆续调路桥徐定超股百余人及各乡的武装力量进城准备抵抗。县政府采取戒严措施,地方人士郑敬复、毛静如等奔走调停,县政府科长也出面进行商谈,几经折冲,总算避免了大规模流血冲突。7月下旬,团方召开干部会议,对方事前得知,29日预伏武装人员在南方外光明路廊外,下午5时,青年团第四区队长、金清镇代表会主席黄道南及金清镇公所警备班队士李西桂、圣屿乡公所警备班班长陈仙法,在小南门外御崇院附近被凶徒击毙,同时弹伤的有前同仁乡乡长吴妙庆与圣屿乡乡长陈晓清、金清镇保长张仙保。嗣经检察处传拘嫌疑犯管复等讯明依法提起公诉,分别宣判。旋各犯均依法提起上诉,案悬未结。11月,党团机构统一合并,但乡镇械斗未能平息。接着,金清又发生杀害小沙兄弟事件。12月3日下午2时,团方骨干、金清小学校长林卓被暴徒截路枪杀于路桥河西外新路廊,头腹及手背各中一枪;至暗杀原因,系因林氏拥护中央提名国代侯选人竞选努力。蔡端的侄儿蔡继宝(乡镇公所干事)被杀在灵济乡公所前。
1948~1949春,东南乡发生十三股、十四股械斗事件,十三股首脑是团方林友益,十四股首脑是党方陈允中,此事牵涉附近许多乡镇,发生伤命案很多。当时联同乡党方陈春华和团方吴妙庆由于选举冲突继续发展,吴妙庆被国民党戡乱团(七区专署所属)逮捕,经团方派人营救出狱后归咎于党方的陈春华,吴实施报复,在械斗后指使人把陈的房屋烧毁。
剿除地方武装
林卓被杀后,黄岩县政府据与林卓一道的峰江乡警备班班长张德胜、队士阮居沛等报告,系石曲陈季甫、丁大福所带七八人所为,等到他们奔回乡公所整队出发,陈季甫等人已向逍岙王方面逃去,无法追及。
石曲陈季甫一股是党方打手,路桥徐定起一股是团方打手。南门、路桥、灵济等地团方骨干被杀都和陈季甫有关。当时的县公安局长杨庆槐和三青团浙江省支团书记陈苍正有私人关系,陈要竞选立法委员震团方支持,允许为已死的团方干部黄道南、林卓等报仇伸冤。在陈苍正的干预下,黄岩县政府悬赏通缉,并函地方法院检察处验明逮捕法办。嗣后陈季甫等结成股匪在黄、温、乐边境流窜,并缴掳石曲等乡乡公所枪械。
1948年3月13夜,探悉陈季甫在石曲干亨里家内,县长派县警察局局长杨庆槐为总指挥,乘夜率队前往围剿。杨庆槐率领县保警队、自卫队及东南各乡镇警备班、各保保队、外海水上警察等600余人前往围剿,围困1日2夜,土匪七八人遁迹无踪,无一伤亡,而官方则伤保警队队长1人,死班长1人、兵2人。至15日,第七区专员公署(台州专署)派副司令刘英到地会剿,得知土匪已逃逸去,七区专署副司令刘英和杨庆槐等因不能消灭土匪,无法上报,乃捉获平民3人妄指为土匪,枪毙2人,一为当地小贩,一为施姓佣工:同时将干亨里之民房30余家,计屋40余间付之一炬,屋内细软概被部属枪劫一空。
同年6月,陈季甫股匪60余人由省派突击营第一营营长杨士林收编,并经省批准另设突击第二营,以陈部及温岭海面一部分海匪合编为一个营,陈任营长,于5日在大溪集编。
(前三节根据《民国黄岩县新志稿》、《黄岩文史资料》第八期白羽整理“黄岩国民党和三青团的冲突经过”等整理)
解放前夕中共地方组织及活动
1947年1月底至2月间,中共台工委恢复郏国森、戴大夫(戴普送)、赵济、毛贤友、周伯酉等人的党籍,并决定成立中共椒路工委,郏国森为书记,周伯酉为组织委员,毛贤友为宣传委员。期间,路桥中学的部分进步学生组织“怒涛社”、“女声社”等团体,编印《怒涛》等进步刊物,介绍全国解放战争和群众运动形势。
1948年3月,中共金清地下党组织派党员徐德洪、积极分子吴前劲分别到联同、镇山两乡进行抗丁宣传。抗丁群众打开杨府庙镇山乡公所牢房,释放被抓壮丁,焚烧名册,并缴获步枪和子弹;随后又到石柱殿焚毁壮丁名册等档案,夺得步枪和子弹。事发第三天,黄岩县政府派自卫队50余人到镇山乡镇压群众。中共金清党组织迅速组织镇山、联同两乡群众近千人,手持步枪、土枪、木棍、钉钯抵抗。当自卫队接近小五份时,群众开枪阻击,逃回城里。年末,新桥、保全两乡的抗丁斗争也广泛地得以开展,接着横街、路桥、洪家一带也开展抗丁斗争,使国民党黄岩县征兵陷入困境。
1949年2月,中共椒路工委改为椒南工委。3月,中共椒南工委建立金清地下武装队。月底,黄岩县长朱焯在路桥镇召开乡保长会议上宣布,今后在其任职期间,不再抽丁。路桥地区的抗丁斗争取得胜利。
第五节 黄岩及路桥解放
1948年11月,国民党政府败象已经十分明显,下旬,金圆券崩溃现象开始暴露,物价扶摇直上。
1949年5月29日,在渡江大军和浙南游击队军事压力下,经中共黄岩县党组织积极争取,国民党卸任县长朱焯率旧部起义,缴获自卫队武器,捕捉新任县长袁悟农,黄岩县和平解放。
30日,浙南游击纵队第3支队第1、3大队800余人在支队长周丕振及所辖第2大队大队长吴圣朴率领下由温岭开进路桥。当浙南游击队行进路桥商会驻地途中,中共椒路工委组织路桥中学团员青年敲锣打鼓、高呼口号,列队欢迎,气氛热烈。31日上午,周丕振率800余人进驻黄岩县城。
6月14日,黄岩县人民政府成立。中共路桥区委和路桥区公所、中共金横区委和金横区公所随之成立。
7月11日夜,人民解放军186团2营与金横区委领导人率武工队协同配合,兵分两路,奔赴金清。金清解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