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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编 国土资源管理

更新时间:2013-10-10 文章来源:路桥图书馆

第一章  土  地
 
第一节  路桥区土地面积
 
根据2009年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农村土地调查数据,路桥区土地利用现状面积为32759.51公顷,其中耕地11254.06公顷,园地2203.85公顷,林地2415.77公顷,草地150.32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8178.19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055.39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7283.46公顷,其他土地218.48公顷。
路桥区土地利用一级分类构成
耕地保有量  2009年末耕地为11254.06公顷,可视为可调整地类为1777.97公顷,耕地保有量为13032.03公顷,即19.55万亩。
园地  全区园地面积为2203.85公顷。以果园为主,面积为2189.35公顷,占园地总面积的99.55%;其他园地面积为14.5公顷,占园地总面积的0.45%。
林地  路桥区林地面积为2415.77公顷,其中有林地为2147.82公顷,占林地总面积的88.87%,灌木林地为214.78公顷,占林地总面积的8.92%,其他林地面积为53.17公顷,占林地总面积的2.21%。
草地  路桥区草地总面积为150.32公顷,全部为荒草地。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路桥区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为8178.19公顷,其中,城市用地2817.08公顷,占总用地的34.5%;建制镇用地为1017.13公顷,占总用地的12.5%;村庄用地为3722.43公顷,占45.6%;采矿用地为238.29公顷,占2.74%;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为383.36公顷,占4.7%。
交通运输用地  路桥区交通运输用地总面积为1055.39公顷,其中,铁路用地为46.09公顷,占4.49%,公路用地为407.86公顷,占38.56%,农村道路用地为601.23公顷,占56.93%,港口码头用地为0.21公顷,占0.02%,路桥区无民用机场及管道运输用地。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路桥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为7283.46公顷,其中河流为1161.61公顷,占15.95%;水库水面为3.98公顷,占0.05%;坑塘水面为676.80公顷,占9.29%;沿海滩涂为5065.36公顷,占69.54%;内陆滩涂为14.95公顷,占0.21%;沟渠为212.42公顷,占2.92%;水工建筑用地为148.33公顷,占2.0%。路桥区无湖泊和冰川积雪用地。
其他土地  路桥区其他土地面积为218.48公顷,其中设施农用地为12.84公顷,占6.06%;田坎48.91公顷,占23.23%;裸地156.73公顷,占70.07%。
批而未用土地  本次调查牵涉批而未用土地83批次,土地总面积约有356.40公顷。
 
第二节  各镇(街道)土地面积
 
各镇(街道)土地利用现状一级分类面积汇总
单位:公顷
行政区域 总面积 耕地 园地 林地 草地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其他
土地
路桥街道 903.21 40.29 7.63 69.22 0.27 746.59 6.98 28.23 4.00
路南街道 1986.07 685.96 34.54 78.49 7.65 1047.9 62.72 65.47 3.35
路北街道 1127.37 178.03 59.58 66.04 4.21 757.20 15.33 45.30 1.68
螺洋街道 2028.45 476.52 453.90 281.92 4.08 609.09 113.14 81.77 8.03
桐屿街道 3311.47 1003.91 932.19 489.83 2.42 621.93 86.00 138.55 36.64
峰江街道 2708.93 886.15 220.70 418.50 6.76 944.31 99.29 120.29 12.93
新桥镇 1383.01 734.92 12.39 8.03 4.66 467.53 74.20 78.21 3.07
横街镇 1496.58 710.87 56.58 98.35 1.35 491.87 71.15 61.08 5.33
蓬街镇 7739.67 2656.1 209.51 31.09 12.47 959.80 228.30 3626.5 15.79
金清镇 10074.7 3881.2 216.83 874.30 106.45 1531.9 298.28 3038.0 127.66
合  计 32759.5 11254 2203.8 2415.7 150.32 8178.2 1055.4 7283.4 218.48
 
 
第二章  地  籍
 
第一节  民国时期土地清丈
 
黄岩自明代开始有鱼鳞图册。清雍正六年(1728)清丈后200余年再未进行,咸丰十一年(1861)夏遭兵毁,鱼鳞图册荡然无存。同治六年(1867),黄岩知县孙憙发起清丈而事未成。
1916年,黄岩知事汤赞清筹备全县土地清丈事宜,呈报省厅批准,3年为限,分期如下:
(一)筹备清丈时期  自1916年3月16日至11月15日(计8个月)。
(二)实行清丈  第一期:1916年11月16日至1917年5月15日;第二期:1917年10月16日至1918年4月15日止。
(三)清丈后办理清结时期  1919年1月15日。
此次黄岩土地清丈,规模之大,工作之细致,于当时全省乃至全国均不多见。
1918年黄岩土地清丈统计表
土地种类 数  量   土地种类 数  量
合计 711325.151 则地 106240.002
则田 523868.813 山地 6211.253
山田 25674.361 溪地 6563.376
溪田 1954.551 则塘 14605.929
涂田 19685.600 涂荡 6521.266
此外,全县尚有数次土地测量。
汤赞清两任两调,实际清丈并未结束。1926年初会稽道尹朱文劭(黄岩城关人)调熟悉测量的鄞县知事江恢阅来黄岩任知事,设清丈清理处;1927年黄岩全县重新开始清丈土地,至1932年清丈图册告成。1933年编订《黄岩清丈报告书》,记录清丈工作全程。
 
第二节  建区前土地调查
 
1980年10月,黄岩县开始土地利用现状概查,1983年开始土地分类调绘。1984年县委、县政府重新调整充实区划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土地利用现状概查工作划给区划办直抓,至1985年2月完成土地利用现状的该查工作。1985年5月31日,浙江省土壤普查办公室对概查成果进行验收,发给浙江省土地利用现状概查验收证书。1989年8月25日外业调绘正式在面上分批展开。1990年7月25日,外业工作基本结束,随之转入内业阶段。1991年8月全市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简称土地详查)任务全面完成,编写黄岩市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工作报告、技术报告、乡(镇)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报告和数据集各一套。
1991年黄岩县东南乡(今路桥区)土地利用结构
单位:公顷
地  类 详     查 概     查 详查与概查
比较土地增减
面积 % 面积 % 面积 %
合  计 27559.30 100 27559.30 100 0 0
耕  地 15711.53 57.01 16797.40 60.95 -1085.87 -3.94
园  地 2377.85 8.63 1180.07 4.28 1197.78 4.35
林  地 2249.28 8.16 1916.00 6.95 333.28 1.21
居民点及工矿用地 3002.58 10.89 3534.53 12.82 -531.95 -1.93
交通用地 433.23 1.57 405.87 1.47 27.36 0.10
水  域 2258.36 8.19 2075.47 7.53 182.79 0.66
未利用地 1526.57 5.54 1668.00 6.05 -141.43 -0.51
 
第三节  建区后土地调查
 
1996年8~10月,全区开展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实现以证、图管地的地籍管理制度。
1999年,路桥土管分局委托浙江省测绘大队,对33.58平方公里的城区进行地籍测量,其中老城区3.2平方公里,新建区10.80平方公里,规划区19.58平方公里,5个街道(路桥、路南、路北、桐屿、螺洋)60个街坊的构面工作。工程到2003年验收结束。由于制度没有完善和人员尚未落实,该次数字地籍调查成果在土地登记发证上并没有得到有效的应用,没有进行日常的变更调查,数据的现势性难以保证。
2007年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农村土地调查部分),路桥区由区国土资源分局组织实施,浙江省测绘局第二测绘院承担内业工作。2009年统一时点更新,查清全区土地利用现状和权属状况,更新土地利用现状基础图件和数据,建立土地利用现状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新旧土地分类从图件到数据的彻底转换,实现土地利用现状图、数、实地三者相一致目标,最后形成全区1∶10000土地利用数据库、图件和文字等成果。共调查10个镇(街道)、316个行政村。
 
第四节  土地登记发证
 
1991年3月黄岩市政府发布《黄岩市土地确权实施意见(试行)》,5月14日黄岩市人民政府颁发《关于开展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工作的通告》和《关于开展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工作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
路桥建区后,1995年进行地籍发证工作。截止1996年底,全区共完成行政村地籍调查总数305个,并测制地籍图,城镇地籍调查宗地数为28526宗,发放城镇国有土地使用证24824本,农村地籍调查宗地数为100122宗,发放农村宅基地使用证92236本。
2000年路桥国土分局在全市范围内率先通过了省厅的土地登记规范化验收。2006年又通过了省厅的复验。
路桥区1998~2009年土地登记发证情况
项目 总宗数 国有土地证(宗数) 集体土地证(宗数)   项目 总宗数 国有土地证(宗数) 集体土地证(宗数)
1998 7743 2361 5382 2005 4311 3008 1303
1999 6140 2456 3684 2006 3611 2449 1162
2000 8406 3561 4845 2007 3633 2251 1382
2001 7357 2689 4668 2008 5548 4004 1544
2002 4294 1689 2605 2009 7736 5992 1744
2003 4757 2951 1806 合计 67697 35448 32249
2004 4161 2037 2124        
 
 
第三章  土地规划和保护
 
第一节  土地规划
 
1957年,黄岩县农林水部门在查田定产的基础上作过平整土地的阶段性规划。1980年,对“丰产方”、“吨粮田”进行短期规划。1985年县农业区划办公室进行全县土地利用现状概查和规划。
路桥建区后,从1995年下半年开始,由区土管局组织编写路桥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8年经省政府批准实施。《路桥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主要控制指标包括:
耕地保护目标  至2010年耕地保有量为15402.62公顷,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为12747.13公顷,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为11927.42公顷。
规划期间耕地共减少720公顷,其中建设占用646.67公顷,生态退耕及不可预测灾毁面积73.33公顷。
规划期间增加耕地1213.33公顷,其中土地整理增加600公顷、滩涂开发增加耕地613.33公顷。
建设用地规模控制目标  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促进城镇合理发展,实现非农建设用地合理布局。规划确定1997~2010年居民点及工矿用地面积净减少1.2公顷,2010年总面积为3694.39公顷。提供城镇发展用地429.27公顷,2010年城镇用地达到1258.67公顷,同时通过对农村居民点的缩并,共减少农村居民点用地430.47公顷,201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1695.55公顷。
交通用地(老分类)在1997-2010年期间净增483.6公顷,2010年总面积达到1040.74公顷,其中公路交通用地增加495.47公顷,2010年其总用地达到645.37公顷,农村道路减少11.87公顷,总面积为389.55公顷。
土地生态建设目标  通过退耕还林、退宅还绿、荒地绿化、园林水综合整治等手段,提高园、林、水等用地面积,到2010年园地面积达到2370.23公顷,林地面积达到2362.88公顷,水域面积7521.92公顷。
路桥区1996~2010年地类结构调整规划表
(单位:公顷)
地类名称 基期年(1996) 近期年(2000) 规划年(2010)
土地总面积 33593.44 33593.44 33593.44
耕  地 14909.29 15095.56 15402.62
园  地 2398.03 2353.76 2370.23
林  地 2260.55 2292.55 2362.88
居民点及工矿用地 小  计 3695.12 3695.12 3694.39
城镇用地 950.87 950.87 1258.67
农居点用地 2004.09 2004.09 1695.55
工矿用地 266.59 266.59 266.59
盐  田 176.63 176.63 176.63
特殊用地 296.95 296.95 296.95
交通用地 小  计 682.54 682.54 651.19
公  路 281.30 281.30 645.37
农  道 395.42 395.42 5.26
民用机场 5.26 5.26 0.56
港口码头 0.56 0.56 84.06
水域 小  计 8068.12 8068.12 7521.92
水利设施 527.46 527.46 527.46
其  他 7540.66 7540.66 6994.46
未利用地 1497.45 1405.78 1200.65
 
第二节  土地整理与基本农田保护
 
土地整理和标准农田建设  路桥区从1998年开始实施土地整理,逐渐建立农村土地利用“田成方、路成网、渠相连、林成行”格局,并在蓬街镇浦北村开展实施第一个土地整理项目,新增耕地面积260亩。2003年以后,土地整理以城乡建设用地整理为主转变。截止2009年,全区共实施土地整理项目18个,整理总面积7万多亩,新增耕地1.1万多亩,其中宅基地复垦面积1200多亩,耕地实现14年动态占补平衡,获取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复核认定的土地整理折抵指标8000多亩。
基本农田保护  1999年,新《土地管理法》颁布施行,路桥区在区内土地整理新增耕地1.1万多亩基础上,向外县市调剂新增耕地指标1.5万多亩,确保全区实现建设项目耕地占补平衡。2000年开始对10个乡镇(街道)的基本农田进行划区定界,获批准后,2001~2002年,对局部地块进行调整,划定基本农田11927.42公顷。委托异地代保基本农田1229.93公顷,市局核减80公顷,到2005年末止,已有12276.13公顷基本农田落实到镇(街道),其中有107.13公顷为优质园地划补基本农田面积。2006年,成立路桥区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基本农田保护情况专项检查。2009年,完成“千万亩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项目区划区定界工作。
路桥区对基本农田保护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开展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逐步实现“基本农田标准化、基础工作规范化、保护责任社会化、监督管理信息化”的目标。二是健全保护责任制度,层层签订责任书,做到责任到人、定量到村、定位到块,保护设施配置完好。区与各村居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264份,设立保护界桩1017个,保护牌106个。三是健全用途管制制度,不得随意调整基本农田利用规划,基本农田调整规划时要及时向村民公告,并实行听证制度,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四是健全质量和环境保护制度。严格执行关于从土地出让金纯收益提取15%用于农业建设的政策,加大农田建设投放资金,不断增强基本农田的质量,逐步全面建成标准农田,提高农业生产能力;同时加强基本农田环境监测制度,实行环境保护。五是强化基本农田保护监管制度。准确掌握基本农田变化情况,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行为,对严重破坏基本农田、造成基本农田大量减少的依法追究责任。六是坚决执行基本农田“五不准”政策,坚决制止任意改变基本农田用途的行为。
1997~2010年路桥区耕地基本农田保护规划
单位:亩
  1996年末耕地面积 基本农田面积 保护率(%) 其它耕地 补充耕地面积 净增耕地面积 规划期耕地面积
一般农田 控制耕地减少量 小计
建设占用 退耕灾毁
合  计 223639 178911 80 33928 9700 1100 10800 18200 7400 231039
城区 28781 15532.5 53.97 7993 5036 220 5256 1000 -4256 24525
桐屿镇 17813 14877.4 83.52 2623 223 90 313 880 567 18380
螺洋乡 13201 8659.5 65.59 4016 445 81 526 80 -446 12755
峰江镇 21618 17885.1 82.73 3144 486 103 589 710 121 21739
新桥镇 14191 12082.0 85.14 1737 287 85 372 820 448 14639
横街镇 13875 10852.0 78.21 2418 531 74 605 730 125 14000
下梁镇 17505 15078.1 86.14 1881 458 88 546 830 284 17789
金清镇 31845 26208.7 82.3 4507 1005 125 1130 950 -180 31665
蓬街镇 56944 51286.2 90.06 4458 1016 184 1200 2860 1660 58604
黄琅乡 7862 6449.55 82.03 1150 213 50 263 140 -123 7739
国有
海涂
0             9200 9200 9200
注:金清镇和蓬街镇的耕地面积已经含国有塘的耕地。
 
第三节  征地补偿
 
1995年,台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路桥区建设用地实行统一征用有关政策的通知》,路桥区农林水产水利局、财政局、物价局、建设银行联合发布《关于征用、占用土地补偿费标准的通知》。2003年,根据《关于印发台州市路桥区征用集体土地补偿安置政策》文件规定,路桥区一级为5.5-6.5万元/亩,二级为4-5万元/亩,三级为3-4万元/亩。自2009年1月1日起,根据台政办发[2009]17号文件的规定,路桥区执行新的区片综合价,各级地价调整为:一级为6-7万元/亩,二级为5-6万元/亩,三级为4-5万元/亩。
2007年路桥区共签订22份征地补偿协议,2008年签订15份,2009年以来已签订86份,全部符合法定标准,大部分往上限靠;征地补偿费用均及时足额支付到位。
 
 
第四章  国土资源利用
 
第一节  建设用地
 
城镇村用地和工矿用地  1995年至2009年间,路桥区用地总量8178.2公顷,其中:城市用地2817.08公顷、建制镇用地1017.03 公顷、村庄用地3722.43公顷、采矿用地238.29公顷、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383.36公顷。
交通用地  1995年路桥建区后,交通建设用地量不断增长,截止2009年底,交通用地达1055.39公顷;其中铁路用地46.09公顷、公路用地407.86公顷、农村道路用地为601.23公顷、港口码头用地为0.21公顷。
 
第二节  建设用地管理
 
1955年前,土地私有,城镇建设和居民住房用地均向土地占有者购买,以契票为据,不需政府审批。
1956年完成农业合作化后,土地归国家、集体所有,不准买卖,个人只有使用权,建设和住宅用地须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批。批准后土地者使用者没有任何措施制约和经济上的责任,浪费土地现象时有发生。另一方面干部职工不准私人建房,若分配不到公房,只能租借私房。
改革开放后,为了解决城镇住房严重不足,除建公房外,一般由本单位搞集资建房,按规定标准先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建房用地,批准后,支付了一切补偿金才能动工兴建。农民建房要按规定占地面积,由生产队报大队、乡(镇),再由土地管理部门审批,批准后还要报财政局,减免农业税,报粮食管理部门减免征粮任务。
1986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对国家、集体、农户三项建设用地实行计划管理,规定:征用耕地3亩以下、其它地10亩以下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审批。
1987年颁布《浙江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征(使)用耕地3亩以下至5亩、非耕地10亩至20亩,由市土地管理部门审查,报市政府批准;征使用耕地5亩以上、非耕地20亩以上,由省土地管理部门审查,报省政府批准。
1988年2月,黄岩县成立了土地管理局,下设建设用地管理股,建设用地服务站。乡镇一级都建立土地管理办公室,配备了土地管理员。
1999年1月,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施行后,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农用地转用及征用(收)审批权限在省政府以上,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和原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具体项目建设用地审批权限为:75亩以下的,由市国土资源部门审查,报市政府批准;75亩以上的,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查,省政府审批。
 
第三节  土地市场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公开出让  1991年12月,黄岩县首次拍卖出让了横街镇镇前街(今属路桥区)三块国有土地使用权,计面积935.2平方米,出让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年限70年,经拍卖,最高价为4500元/平方米,最低价1870元/平方米,平均价为2597.61元/平方米。
建区后,1995年制订出台《路桥区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实施意见》,规定城镇国有土地一级市场由人民政府垄断,土管分局组织实施。《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等政策下发以后,路桥区建立完善了建设用地供应总量、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城市土地集中供应、土地使用权公开交易等制度,促进土地资源的有效调控。全区经营性用地自2002年7月以来,工业用地自2007年10月以来,全部实行招拍挂公开出让。2000~2009年,合计有偿出让面积1322.12公顷,出让总额106.56亿元。
1999~2009年路桥区建设用地公开出让情况
年度 出让面积
(公顷)
成交总额
(万元)
其中:工业用地
面积(公顷) 成交总额(万元)
1999 1.4878 13990.44    
2000 2.8130 5122.18    
2001 8.3722 25110.92    
2002 7.8422 28704.83    
2003 74.5063 155762.67    
2004 24.691 78598.9    
2005 51.8145 97128.6    
2006 35.3639 56326.7    
2007 41.8543 142446.6 6.2167 29540
2008 47.2493 109449.5 2.1641 2945
2009 66.003 254293.3 21.1841 23055
合计 361.9975 966934.61 29.5649 55540
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  1995年以前,路桥区国有土地二级市场交易基本处于自发状态,用地单位通过出售、出租、联建、改变用途等方式进行私下交易或利用土地。1995年区政府下发了《关于清理整顿城镇规划土地隐形市场的通知》,组织人员对全区存在的非法交易、改变用途现象进行了全面清理,路桥区土地二、三级市场交易秩序自此得以有效规范。1999~2009年,共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3820宗,面积286.68公顷,收取出让(收益)金及相关税费合计54937.86万元;1996~2009年,共办理抵押2198宗,面积3283.72公顷,抵押值279.54亿元。
1999~2009年路桥区建设用地转让情况
年 份 宗 数 面积(公顷) 出让金(万元)
1999 176 7.61 1130.6
2000 266 7.71 916.61
2001 336 7.70 2955
2002 81 7.60 876.46
2003 96 13.85 1220
2004 272 22.85 1333.97
2005 296 19.97 1686.93
2006 174 26.30 30203.21
2007 564 101.68 2692.31
2008 596 32.49 8943.11
2009 963 38.92 2979.66
合计 3820 286.68 54937.86
 
1996~2009年路桥区建设用地抵押情况
年 份 宗 数 面积(公顷) 抵押金额(万元)
1996~2003 683 707.77 373522.7
2004 215 320.65 182809.5
2005 262 419.6 351343.5
2006 255 644.1 334402.8
2007 259 157.2 474852.9
2008 250 77.7 477050.2
2009 274 956.7 601431.4
合计 2198 3283.72 2795413
地价  1993年,黄岩市路桥镇范围内完成土地定级估价工作,分商业、住宅和工业三种用地类型建立了基准地价体系,估价成果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1997年5月,路桥区土管分局对城区1993年原地价评估成果进行更新,编制了覆盖全区范围的新的基准地价体系,获省土地管理局1997年度科技进步一等奖,国家土地管理局科技进步三等奖。此后又分别于2003年6月、2009年5月,根据土地市场情况变化及基准地价管理要求,对基准地价进行了二次更新调整,确保基准地价水平贴近市场行情。
现行实施的基准地价,是2009年9月24日,由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关于调整台州市区范围基准地价的通知》文件公布。
 
 
第五章  地质灾害防治与矿政管理
 
路桥区主要地质灾害防治类型为地面沉降,其次为山区突发性滑坡、崩塌、泥石流地质灾害。
地面沉降分布于路桥-金清一带,重点防治区38平方公里,其中以路桥城区、金清糖厂两处沉降区累计沉降量最大。路桥街道地面沉降区累计沉降量50-650毫米,路桥街道北、路桥机场西两处沉降中心累计沉降量550-600毫米;峰江街道地面沉降集中在104国道以东,累计沉降量50-400毫米;新桥镇地面沉降累计沉降量一般100-350毫米,最大450毫米;横街镇地面沉降量一般100-350毫米,最大450毫米;金清镇地面沉降累计沉降量一般50-450毫米,金清糖厂地面沉降中心550-600毫米。上述区域沉降速率都大于20毫米/年,有的大于30毫米/年。这些地面沉降区地处冲积平原,地形平坦,高压厚性的淤泥厚地层为主,下伏有厚度较大、具高压缩性的泥质地层和封闭的地下承压水含水层,且人口密集,人类工程活动频繁,以往地下水开采强度较大,造成现状区域地面沉降危险性较大。目前严格控制地下水的开采,逐步关停开采深井,加强地下水动态和地面沉降的监测,区域地面沉降区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山区突发性地质灾害主要为滑坡、崩塌和小型泥石流。因开矿在先,规划滞后,全区有23个废弃矿山集中在主城区、104国道两侧和“绿心”规划区,须治理面积达35万平方米。废弃矿山存在安全隐患,自然生态环境破坏严重。
路桥建区后,2002年5月,区国土资源分局设立矿产资源管理科,负责全区的矿产资源管理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2003年,路桥区西山采石场采取招拍挂形式加以公开出让,此后路桥区除政府围垦工程等矿山实行协议出让外,经营性矿山全面实行公开招拍挂。共公开出让矿山11家,收取出让金8755.5万元。“十一五”期间,路桥区矿山数量从“十五”末期的16家,减少到目前的9家,年生产总规模从450万吨提高到2009年的1681万吨;并投入1200多万元来治理废弃矿山,已有6个废弃矿山治理项目被列入省厅的“百矿示范”项目,已有22家废弃矿山得到了有效治理,城区周边的地质生态环境得到显著改善。路桥区已实现连续十五年地质灾害无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
 
 
第六章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
 
黄岩县曾进行过两次土地清查。1979年后,城乡经济迅速发展,建设用地和农村建房不断增加,乱占滥用现象不少,1982年秋,清理、处理未批建房和少批多建1万户,违法建房单位300多家,其中拆基还田和退还耕地41亩,罚款263.72万元。1983年7月~1986年5月,开展第二次清查,查处违法建房户10231户和单位143家,拆基还田和退还耕地179亩,罚款91.38万元。
路桥建区后,全区把查处土地违法案件纳入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轨道,采取关口前移、跟踪检查、建立目标管理制度等办法,进行日常监察,对重点和热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和执法大检查。
1995年,通过突击性执法大检查和经常性检查相结合,对违法案件逐一进行严肃处理。全区全年共查出各类土地违法案件945起,涉及土地面积76.95亩,结案944起,结案率达99.89%。
1996年,区政府接连下发《关于切实做好自查工作迎接省市土地执法大检查的通知》(路政发[1996]42号)和《关于加大执法力度切实保护耕地的紧急通知》(路政发[1996]43号),并对区内土地管理工作作了分析,制定了一整套解决方案,有条不紊地开展土地执法大检查。全区共查处违法用地1390件,面积631.78亩,收缴罚款508万元。
1997年,我区地政监察工作取得新突破,路桥区土管分局被省人民政府授于1997年度土地执法监察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1998年,路桥区土管分局以学习、贯彻新《土地管理法》为契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发[1997]11号和省委[1997]18号文件精神,开展了土地隐形市场清理工作,全区共办理企事业单位转让个人329宗、2622间房屋;私房交易602户、653间,收取各项规费7706万元。
1999年,是《土地管理法》新法实施的第一年,路桥区土管分局本着发展地方经济,节约用地指标的精神,处理废弃耕地51宗,面积120.2亩,收缴罚款37.5万元。处理违法用地补办20宗,面积76.7亩,收缴罚款61.7万元。
2000年,路桥区土管分局重点抓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制度的建设,明确了地政监察科和各土管所的分工,执法监察动态巡查以土管所为主,地政监察科不定期组织对各所的巡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全年共立案查处违法用地156宗,面积241.1亩,收缴罚款108.45万元。
2001年,路桥区土管分局按照路土[2001]40号文件精神,开展了土地市场专项整治清理工作。全年立案查处违法用地案件105件,面积266.15亩,收缴罚款156.9万元,结案率为99%。
2002年,路桥区国土资源分局开展了“土地执法处理月”活动,集中一个月时间在全区范围进行了一次地毯式大清查。全年共办结违法用地案件321宗,面积126亩,拆除建筑物3876平方米,收缴罚款114.6万元。
2003年,路桥区国土资源分局开展了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工作,并开展了开发区、园区清理工作,全年共办结违法用地案件55宗,收缴罚款95.6万元。
2004年,《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下发后,首次提出了“政府要对本辖区耕地保护面积负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路桥区国土资源分局积极从内部强化管理,外部加强部门联动,强化土地管理,全年共办结违法用地案件122宗。
2005年,国土资源部部署了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以来土地违法违规问题及处理情况检查后,路桥区按照路政发[2005]48号文件精神开展了违法用地集中整顿活动和土地违法案件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并按照《关于违法用地补办审批手续的意见》文件要求做好违法用地的补办工作,全区共补办53宗、572亩,共收取罚款和地上建筑物作价款902.6万元,全年共办结违法用地案件153宗,面积862亩。
2006年,国土资源部首次对台州市开展卫星遥感执法检查,全区遥感图斑585个,遥感面积10631.2亩,其中违法用地310宗,面积2591.2亩。其后我区开展了大规模的违法用地查处和整改工作,顺利通过了国土资源部和监察部的检查。
2007年,深入开展了以清理、整改违法违规案件为重点的“查处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和以查处“以租代征”为重点的“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全年共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293件,涉及面积460亩,处收缴罚没款1161.25万元。拆除违章建筑248宗,违法用地面积66424平方米,建筑面积56482平方米。整治复耕违法用地58宗,面积48806平方米。
2008年,路桥区国土资源分局以健全巡查网络、规范台帐管理为抓手,建立与镇(街道)联合巡查和联合执法机制,全区各镇(街道)都建立了综合执法大队,将土地管理纳入了综合管理。全年共查处土地违法案件347件,面积257.8亩;拆除违章建筑132宗,占地面积50.7亩,建筑面积30696平方米。同时部门联动全力投入土地信访百日行动,确保了奥运期间我区无重大土地信访问题发生。
2009年,路桥区国土资源分局全力投入浙江省卫星遥感执法检查工作,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监测时段内发现的125宗违法用地,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112宗,案件查处率达到94.4%;没收地上建筑物19.1万平方米,拆除地上建筑物6.2万平方米,并处罚款1147万元,对11件11人提出党政纪处理建议。同时把60周年国庆前后信访维稳工作与“国土资源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相结合,确保了国庆节前后全区没有国土资源非正常访和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发生。
 
 
第七章  国土资源管理机构
 
1977年以前,国家、集体建设和城乡人民住房用地管理由县水利局掌管。1977年改归县农业局管理。1979年转交农委管理。1983年县农业局设立土地管理股,区、镇、乡都选配或聘请专职土地管理员,农村建立建房用地管理小组,从县到村逐步形成土地管理网络。1988年2月,黄岩县土地管理局成立,各乡、镇设立土地管理所,行使辖区内的土地管理工作。
1995年1月台州市土地管理局路桥分局成立。内设办公室、建设用地管理科、地籍管理科、地政监察科、土地出让办公室等,行政人员8名,事业人员2名。8月,又增设区地产管理所、区土地估价事务所、区土地监察中队(后更名为路桥区土地监察大队)。并在全区11个乡镇设立11个土地管理所,管理人员共43名,实行分局与乡镇政府双重领导。
1999年土管系统实行垂直管理,全区设立6个土地管理所,由区土管分局垂直领导。
2002年5月,更名为台州市国土资源局路桥分局。内设办公室、法规监察科、土地利用与耕地保护科、规划与地籍管理科、矿产资源管理科等共5个科室。
2006年10月~2007年4月,对机构设置、内设机构、各事业单位、职能配置、岗位设置和人员编制做出调整。
2008年路桥区各镇(街道)聘用村级国土资源协管员,全区301个村(居)全部建立了国土资源管理协管员队伍。
2009年底,路桥区国土资源分局内设办公室、规划耕保科、土地利用科、地籍科、矿产管理科、法规监察科、信息中心等7个科室;下设土地储备中心、土地开发中心、统一征地办公室、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地产管理所、土地监察大队等6个事业单位;全区设立路桥、路南、路北、新桥、蓬街、金清等6个国土中心所。分局共有正式在岗人员79人,其中行政人员8人,事业人员7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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