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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编 环境保护

更新时间:2013-10-10 文章来源:路桥图书馆

第一章  环境状况
 
第一节  大气环境质量
 
1985年后,台州市各县市开始进行常规大气监测。1990年黄岩、椒江、临海3市共设监测站位10个。1996年,路桥区设田洋王大气自动监测站,监测时间为每年4、7、10月。1998年,实现每月监测。2006年,增设金清大气自动监测站。
1996~2002年,路桥区二氧化硫浓度普遍较低,氮氧化物浓度呈上升趋势,但仍普遍较低。2003年以来,城市空气综合污染指数平均值总体呈下降趋势。2009年城市日空气质量总体良好,优良天数比例为96.2%;空气综合污染指数的规律是:第四季度>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影响城市空气质量的各项污染物中,可吸入颗粒物是首要污染物。
1996~2009年路桥综合大气环境质量状况
(田洋王大气自动监测站)
单位:毫克/立方米
年份 二氧化硫 二氧化氮 总悬浮颗粒物
(可吸入颗粒物)
类别 综合污染指数 质量等级
1996 0.007 0.009 0.166 1.06 良好
1997 0.007 0.021 0.173 1.24 良好
1998 0.005 0.018 0.129 0.95 良好
1999 0.007 0.017 0.148 1.07 良好
2000 0.006 0.015 0.126 0.92 良好
2001 0.002 0.028 0.106 0.91 良好
2002 0.004 0.032 0.134 1.14 良好
2003 0.027 0.036 0.099 1.89 良好
2004 0.025 0.046 0.112 2.11 轻微污染
2005 0.026 0.035 0.097 1.84 良好
2006 0.030 0.036 0.090 1.85 良好
2007 0.033 0.030 0.083 1.76 良好
2008 0.029 0.038 0.082 1.78 良好
2009 0.028 0.032 0.075 1.62 良好
注:2003~2009年,“总悬浮颗粒物”名称改为“可吸入颗粒物”。
1995年全区废气排放总量为6亿标立方米,其中经消烟除尘的燃料燃烧废气为0.72亿标立方米,其余废气与工艺废气都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036吨,氟化物52吨,烟尘1351吨,工业粉尘7499吨,废气排放量最大的蓬街镇集中在砖瓦企业与小冶炼、小铸造等行业。
2007年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路桥区共有工业锅炉209座,其中重点源117座;工业窑炉309个,其中重点源136个。生活源共有锅炉104个。全区全年二氧化硫排放量785吨,氮氧化物278吨,烟尘1093吨。
2009年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全区全年二氧化硫排放量489吨,烟尘424吨,氮氧化物198吨,工业粉尘22吨。二氧化硫排放量仍主要是由燃煤产生。路桥区机动车氮尾气氧化物粗略计算排放量约1395吨。工业源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主要集中在峰江街道、路南街道和路北街道。
 
第二节  声环境质量
 
路桥区环境监测站1997年开始进行城区环境噪声的例行监测,设交通噪声测点20个,区域噪声测点35个,每年一测。1998年,增设功能区定点噪声监测点2个。2001年将交通噪声测点增至43个,2009年将定点噪声改为每季度监测一次。
1997~2009年路桥区各类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
单位:分贝
       年份            分 类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交通噪声 71 77  69 73 72 67 69 75  75 74 69 70 69
环境噪声 53 55 55 58 58 57 58 57 57 56 56 55 54
功能区定点噪声 兴发
水产
/ 75 72 73 75 77 71 71 73 68 68 70 71
镇中
/ 66 63 64 63 63 65 68 69 73 68 60 57
 
第三节  降水质量
 
1996年,于下包路桥区环境监理监测站4楼楼顶设监测点,测得降水pH测值在3.56-7.76之间,平均值为5.88,酸雨率为37.5%。2001年,监测站移到丁岙房管大楼,楼顶设监测点,每月对降水进行监测,项目为pH、电导率、降水量等。
2001~2009年路桥降水监测结果
年份 测点数 采集样品数(个) 酸雨样品数(个) 酸雨率% pH测值范围 pH年均值
2001 1 68 45 66.2 4.10~6.93 4.75
2002 1 64 50 78.8 4.07~6.92 4.92
2003 1 54 52 96.3 4.10~5.76 4.70
2004 1 62 62 100 4.00~5.59 4.52
2005 1 120 117 97.5 3.64~5.88 4.46
2006 1 126 114 90.5 3.51~6.56 4.38
2007 1 111 92 82.9 3.51~6.54 4.63
2008 1 106 101 95.3 3.52~6.93 4.53
2009 1 99 95 96.0 3.91~6.38 4.51
 
第四节  地表水质量
 
1984年,黄岩县开始对内河水质进行监测,监测站位12个。监测结果,近50%站位水质低于国家地面水三级标准,污染因子主要有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溶解氧、挥发酚、石油类、氨氮等。1991年黄岩环境监测站在东南乡(今路桥区)共设地表水常规监测站位6个,分别为坝头、下里桥、峰江、三条埠头、五洞闸、金清新闸断面。1996年路桥区环境监理监测站自行监测,新增和尚桥站位。1997~2001年,按平水期(4月)、丰水期(7月)、枯水期(12月)进行常规监测,除坝头、和尚桥每期1次,其余点位每期2次。常规监测项目包括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挥发酚、氰化物、铅、镉、砷、六价铬、氟化物等(1998年新增汞项目,2001年新增总磷项目)。2002年,各监测断面实现逢单月采样监测一次。 
从历年水质状况来看,污染程度严重,主要超标因子有溶解氧、生化需氧量和氨氮等,属典型的有机污染。
1991~2009年路桥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年份 总体
水质
水质定类指标   年份 总体
水质
水质定类指标
1991 劣Ⅴ类 氨氮、高锰酸盐指数 2001 劣Ⅴ类 氨氮
1992 劣Ⅴ类 氨氮,高锰酸盐,挥发酚 2002 劣Ⅴ类 氨氮
1993 劣Ⅴ类 氨氮 2003 劣Ⅴ类 氨氮、总磷
1994 劣Ⅴ类 氨氮 2004 劣Ⅴ类 氨氮、总磷
1995 劣Ⅴ类 氨氮 2005 劣Ⅴ类 氨氮、总磷
1996 属Ⅳ类 溶解氧 2006 劣Ⅴ类 氨氮、总磷
1997 劣Ⅴ类 氨氮 2007 劣Ⅴ类 氨氮、总磷
1998 属Ⅴ类 氨氮 2008 劣Ⅴ类 氨氮、总磷
1999 属Ⅴ类 氨氮 2009 劣Ⅴ类 氨氮、总磷
2000 劣Ⅴ类 氨氮      
 
1995年,乡镇工业废水排放总量为185.3万吨,主要集中在路南、路桥、桐屿三地,占总量的48.9%。污染物主要为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总铬、六价铬、氢化物。其中化学需氧量、悬浮物集中在路南与路桥的印染、水产冷冻与罐头行业;石油类集中在路南冶炼与机械行业;总铬、六价铬、氢化物集中在路南与新桥电镀、制革等行业。
根据2007年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全年全区废水排放量为3251.8万吨,其中工业源占16.52%,生活源占83.32%,农业源占0.17%。水污染物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14882吨,氨氮1424吨,生化需氧量3929吨,石油类39.6吨(以工业源居多)。另外,工业源氰化物排放量为192千克,总铬566千克,六价铬123千克,总铅8千克,铜770千克,锌1329千克。
2009年全年全区废水排放量2675万吨,其中生活源约占总量的80.26%,工业源约占总量的19.73%。COD(污染通量)排放量12018吨,其中生活源约占总量的71.36%,工业源占14.1%,农业源占13.8%。全区氨氮排放量1280吨,其中生活源约占总量的81.1%,工业源占12.6%,农业源占5.85%。另外,总磷排放量为160吨,石油类26.5吨,氰化物32.7千克,总铬193.8千克,铅5.7千克,铜499千克,锌654.7千克。
 
第五节  地下水质量

 
路桥区山丘地带占17%,植被良好,人口、工业企业较少,地下水中固形物含量小于50毫克/公升,PH值5.5-6,属弱酸性水,水质比较良好,基本达到饮用标准。
路桥区平原地区占83%,表部属淤泥质粉质粘土弱碱含水层,由于沿海成陆时间短,地表冲淡时间不够,加上平原河水严重污染,多年大量开采地下水,使得地下水多项超标。
2004年路桥区地下水水质情况抽查
站点 所在乡镇 水质类型 超标项目
新桥 新桥镇 Ⅴ类 固形物、氯化物、氟、氨氮、铁、砷
后洋洪 路北街道 Ⅴ类 亚硝酸盐、氯化物、氟、氨氮
浦南水厂 蓬街镇 Ⅴ类 氯化物、化学需氧量
长浦水厂 路南街道 Ⅴ类 细菌总数、高锰酸盐指数
金清 金清镇 Ⅴ类 PH值、氨氮、高锰酸盐指数
 
第六节  固体废物污染
 
1995年全区固废产生量为6.56万吨,其中危险固废占总量的1.2%;有7.2%固废排放到环境中,其中危险固废占该排放量的8.0%。从区域看,固废产生量最大的是下梁镇,排放量最大的是峰江镇,主要是拆解废物(废漆包线、废塑料、废橡胶);危险固废排放量最大的是金清镇,主要是废矿物油、废乳化液、有机树脂类废物、表面处理废物、废油渣、有机氟化物、废酸、废碱和固态碱等。
2007年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全区固废产生量为28.79万吨,其中工业源占65.2%,生活源占34.8%。工业源一般固废产生量为18.44万吨,危险废物3280.3吨。生活垃圾产生量为9.8万吨,粉煤灰309.9吨,炉渣1291吨,医疗废物553.6吨。
2009年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路桥区所有源固体废物产生总量为24.1万吨。工业源固废产生量为12.3万吨,主要集中在峰江街道。危险废物产生量为5168吨,利用量为1609吨,处置量为3559吨。危险固体废物主要集中在路南街道、路桥街道、蓬街镇、新桥镇、金清镇。
 
第七节  土壤环境质量
 
2008年路桥区土壤污染调查监测设桐屿街道高桥章村、峰江街道谷岙村、新桥镇凤阳浦村、金清镇德升村、金清镇海南村、路南街道肖王村6个点位,pH的范围在5.04-8.32之间,镉、汞、铅、锌超标的点位为1个,铜超标的点位为2个,其它总量未出现超标点位。
 
 
第二章  环境治理
 
第一节 大气治理

 
1996年,区政府成立烟控区创建领导小组,发布《路桥区城区烟尘控制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对烟控区重点污染源进行限期改造的通知》。烟尘控制区为全部城区,南起机场路、东至永宁河、北到钢铁大道、西至人民路,创建面积为7.15平方公里。1998年,对12家锅炉进行限期治理,对10家食堂大灶进行限期整改。
“十一五”期间开展对燃煤锅炉的整治工作,4吨以上的锅炉要求企业采用双碱法进行脱硫,脱硫效率达65%以上,4吨以下燃煤锅炉逐步淘汰,由清洁能源替代,并严格控制非电用煤量的增加。
通过改造除尘治理设施、提高使用天然气等清洁燃料的比例、加强对建筑、拆迁和市政等施工现场的扬尘污染防治等措施,强化对城区道路和运输扬尘污染的控制和管理,城区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呈现一定下降的趋势。
 
第二节 噪声治理
 
从2000年开始,禁止汽车使用高音、怪音、鸣喇叭,禁止拖拉机在噪声达标区内行驶。加强对娱乐场所、餐饮业等布局调整和噪声监管,禁止在商业活动中使用高音设备,在噪声达标区内的学校、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禁止使用大功率喇叭。对于建筑施工噪声,所有建筑工程项目均实行申报制度,督促施工单位使用低噪施工方法和器具,加大违法处理力度,严格控制夜间施工;在一般情况下,禁止使用高噪声强振动的施工机械。
 
第三节  污水治理
 
1998年开始筹建路桥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于2004年建成运行,设计处理规模为4万立方米/日,9月通过省环保局组织的环保竣工验收。城区实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截污纳管。2006年,由中科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中标进行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
2007年,路桥污水处理二期工程开始动工。当年完成11个小区、78家单位的再分流、再截污工程。
2008年9月,路桥区滨海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开始启动,设计处理规模为20万立方米/日,投资1.99亿元,服务金清、蓬街两镇以及台州市金属资源再生产园区和滨海居住区南片。
 
路桥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2009年11月,路桥污水处理二期工程主体工程完成,包括5万立方米/日深沟氧化沟污水处理厂1座,污水提升泵站2座,一、二级管网60公里,三级管网16公里。并完成6号污水提升泵建设并投入运行,完成7号泵站的前期工程。横街镇以西已建城镇区块实现污水截流干管全覆盖,6个街道城市污水处理率为86.5%。
 
 
第四节  工业企业污染专项整治
 
路桥建区前后,区域内化工、印染、电镀、制革、造纸、冶炼、轮窑等行业简易落后,三废处理存在设施不完善、老化和运转失灵情况,直排、偷排现象比较严重。
1996年起,开展“一控双达标”工作,对超标排放的企业分期实行限期治理、限期搬迁改造和限期关停的措施。是年长浦制革皮件厂、上马制革厂被强制关闭和取缔,路桥皮革厂和石曲皮革厂实现了转产。至1998年底,完成8家企业限期治理任务,关停台州化工助剂厂。1999年对全区85家重点污染企业,下达3批限期治理任务,到年底,完成20多家污染物排放量较大企业限期治理任务。至2000年“一控双达标”工作结束,全区37家重点污染企业中关闭省控污染源1家、市控污染源1家,停产市控污染源4家、区控污染源4家,限期治理27家。
2000年后,区产业结构有较大调整,出现大批未经环保许可或未采纳环保建议进行三同时建设的污染项目。2001年建立重点企业污染网络自动监测系统。2002年着重抓印染行业“再达标”活动,开展蓄电池、小冶炼、矽钢片退火、饮食业油烟等行业专项整治;对下包外来人员居住点电缆电线堆放场进行取缔,对峰江打网桥一带一次性注射器进行查禁。
2001~2004年,取缔30家私人非法电镀点,搬迁和关停36家噪声、大气污染严重的塑料、机械、喷漆、冶炼等加工企业;投入700多万环保专项资金用于企业治污改造,在14家企业建立了污染网络自动监测系统,实行污染排放动态管理。
2005年开始“811”环境污染整治行动,设立500万元项目资金开展“小冶炼”取缔工作,共取缔1309户。2007年开始实施工业企业废水达标整治,对区内10家电镀企业开展行业污染综合整治,完成电镀行业市级准重点监管区“摘帽”;召开工业企业废水达标整治工作会议,全区1068家企业被列入本次整治的对象,298家企业被下达限期治理通知书,至年底全部完成整治任务。
2008年开展电镀企业废水托管运行试点工程,至年底,区工业企业废水达标整治共投入3520元,累计整治企业1245家。至2009年共完成1274家整治任务,采取纳入截污管网、自建废水处理设施、强化原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等不同措施。
期间,严格监管电镀污泥、化工废渣、印染污泥、废漆渣等危险废物的处理去向,所有电镀企业及酸洗企业的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化工、印染污泥、废漆渣等危险废物一律转移到环保公司进行焚烧处理,所有危险废物的交换和转移实行计划报批和交换、转移联单管理制度。所有医疗废物统一交给医疗废物处置公司集中处置。
 
第五节  拆解业专项整治
 
路桥区对固废拆解业整治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996年开始,推行场点拆解,重点对104国道和白金线两侧及房前屋后的拆解点进行整治,引导拆解户进入指定场点拆解。第二阶段,1999年开始,着重对定点拆解企业进行规范,建成峰江街道安溶拆解园区;同时对拆解垃圾进行统一清运和专门填埋,对焚烧炉进行更新换代。第三阶段,从2002年开始,建设台州市金属再生园区,位于台州滨海工业区路桥区块,规划用地面积为442.18公顷。
2006年,区委区政府出台《路桥区固废拆解业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路桥区固废拆解业“摘帽”整治暨场外拆解取缔实施方案》,共投入整治行动经费997.4万元,全面清理取缔场外拆解9500户,拆除各类违章工棚174918平方米,清运各类拆解垃圾31446吨,覆土和改造拆解场地107669平方米,定点单位全部完成隔油池清理和焚烧炉改造。
2009年场外拆解现象有所反弹。下半年,路桥区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固废拆解业、全面取缔场外废物拆解、加强“露天焚烧”整治工作实施意见》,区环保分局牵头开展固体废物场外非法拆解专项整治行动,联合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实施了取缔“场外拆解”等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初步成效。当年,拆解园区整体东迁全面启动,目前已有35家定点企业进入台州市金属再生园区。
 
第六节  农村环境综合治理
 
生活污水处理  2004年,在金清镇大浦村南片居住区生活污水采用人工生态绿地系统生态化处理。2009年,全区有6个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采用集中处理,15个村采用分户或联户分散式处理,2个村采用分散和纳管相结合处理,16村采用纳管截污管网处理。
畜禽排泄物治理  逐年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泄物治理,采取先关停后治理办法,注重沼液和沼渣的综合利用,力求污水经净化后达到排放要求。2004~2005年,禽养殖场污染防治试点工作全面铺开,加快畜禽养殖粪尿资源化利用。2006~2007年,关停并转7家“禁养区”内的规模化养殖场,对13家300头以上规模化养殖场进行治理;2008年完成全部300头以上规模化养殖场治理,并完成部分生猪存栏100头以上养殖户治理。截至2009年,关停11家生猪养殖场,完成10家规模化养殖场工作。
原位生物修复  2004年峰江街道山后村试行原位生物修复,在玉露洋村建立中试基地,构建植物-微生物联合生物修复体系,以多氯联苯污染的土壤为对象进行土壤生物堆修复试验。2010年,确定山后村变压器市场作为修复示范点进行多氯联苯污染土壤修复,选择山后变压器市场附近、肖谢电容器拆解点和金属再生园区三个控制示范点,分别进行多氯联苯与重金属土壤污染风险控制,做好受污染土壤的种植结构调整工作。
 
第七节  垃圾处理
 
城乡环卫  至2009年底,全区累计建成镇(街道)级垃圾中转站13个,村级垃圾中转站95个,垃圾箱6382只,村垃圾清运保洁车500多辆,农村环卫保洁人员536人,全区所有行政村已全面实行垃圾收集处理,日处理垃圾400多吨。
垃圾填埋场  路桥区垃圾填埋场位于金清镇十塘联盟村白剑线公路北侧的浅海滩涂,占地面积16.8公顷,其中填埋区占地面积15.8公顷,设计库容量85万立方米,日处理垃圾450吨,全年处理生活垃圾16多万吨,平均运行成本75元/吨。
1997年7月开始建设,一期工程面积2.6万平方米,1998年6月建成投入使用;二期面积2.4万平方米,2000年建成投入使用,二期设计容量50万立方米。随着原一、二期填埋场区的饱和,2005年3月启动建设垃圾填埋场三期工程,12月完成库区建设并交付使用;三期占地150亩,设计填埋库容为65万立方米,使用年限5年,总投资3500万,其中投入432万元建设了库区防渗漏设施,投入420万元建设了垃圾渗滤液处理导排和处理系统,投入18万元在整个填埋库区四周设置防垃圾飞扬隔离栏,并配备了备用,2006年5月通过了二级垃圾填埋处理场的等级初评;至2007年,垃圾填埋场改扩建工程全部完工。
路桥工业固废填埋场,位于黄琅垃圾填埋场旁,填埋量约2.38万吨,至2007年,已填埋的垃圾量为15万吨,填埋场已满负荷。
生活垃圾焚烧场  2007年初,台州市政府、市建设规划局决定启动建设市级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工程,该工程选址位于蓬街镇十塘滩涂的金属再生园区内,规划用地6.1公顷,投资概算2.93亿元,项目分两期建成,其中一期规模为日处理量800t/d(含路桥区和台州经济开发区),2009年末开工建设,2012年建成投产。
 
 
第三章  生态保护与建设
 
第一节  生态区建设

 
2004年2月,成立路桥生态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12月,《路桥生态区建设规划》通过省、市专家评审;建立生态区建设目标责任制度、考核奖惩制度、监督制约制度和资金投入制度。
 生态功能区划分  根据《路桥生态区建设规划》,路桥区分为“三片重点生态保护区、三组绿带和四个生态经济功能区”。三片重点生态保护区包括绿心生态保护区、南山风景保护区和海岛保护区;三组绿带为绿色隔离带、河网绿化带和路网绿化带;四个生态经济功能区为西部综合功能区、中部缓冲功能
赵王泾生态修复后河面
生态村镇建设  2004~2007年,全区创建省、市级小康示范村8个,市级生态村23个,其中方林村被评为首批国家级生态村。2008年以后,新桥镇、横街镇相继创建成为省级生态镇。至2009年底,全区共有1个国家级生态村,2个省级生态镇,75个市级生态村和66个市级生态示范点。
生态经济建设  截至2009年,全区有1个省级工业循环经济试点园区,1家省级工业循环经济试点企业,1家市级工业循环经济试点园区,3家企业被评为省级绿色企业,11家企业被评为市级绿色企业, 
生态农业建设  至2009年底,全区绿色食品认证累计达到16个,国家无公害农产品认证23个,省无公害农产品基地23个,有机食品4个。此外,积极推广配方施肥,推广农药减量控害增效技术,推广使用畜禽粪精制有机肥和秸秆综合利用技术。
生态工程建设  开展“三沿五区”坟墓专项整治工作,分别采取就地深埋(不留坟头)、覆土绿化、易地迁埋等方式进行整治,截至2009年11月,生态墓区覆盖率达95%,覆盖273个村。
2004年完成石滨山废弃矿、中央山Ⅰ、Ⅱ、Ⅲ矿和桐屿街道小稠村3个废弃矿(小稠矿、金山矿、跃进矿)治理。截至2009年底,累计完成治理22家,治理率为95.7%。
截至2009年,累计建成生态公益林面积6030亩。
 
第二节  饮用水源保护
 
1996年10月,路桥自来水公司正式挂牌运作。主要水源为长潭水库来水,在水库供水不足时启用三口深水井作为补充。三口井分别位于路桥区的小商品市场西南、上张村和上马村,地下水源水质基本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中的Ⅲ类标准。2006年,根据省政府和浙江省环保局“做好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源安全保障工作”的要求,开展饮用水水源的环境保护工作,对本区内的备用水源地保护情况进行调查,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进行划分与核定。
 
 
第四章  环境管理
 
第一节  管理机构
 
路桥镇于上世纪50年代成立环境卫生管理所,金清镇于1975年成立环卫所,归县卫生局和当地镇政府双重领导,为县属事业单位。1973年8月,黄岩县计划委员会节约办公室兼管环保工作,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条例。1981年1月,黄岩县环境保护监测站成立,归属县建设委员会。1984年,黄岩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成立,下设环保股。1990年,黄岩市环境保护局成立。
1994年11月,路桥区建设环保局成立,设立环保科。1995年3月,设路桥区环境保护监理监测站,编制12人。1996年,区建设环保局环保科3人,区环境保护监理监测站16人。
2000年9月,改为台州市环境保护局路桥分局,下辖环境监理站与环境监测站,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17人。2002年4月,区环境监理站、环境监测站的机构编制在市、区行政事业机构改革中撤销,分别并入台州市环境监察支队、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职能不变,全局在岗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1人(下有市环境监测支队10人,市环境监测中心站6人)。
2004年6月,成立“路桥区生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作为区政府常设机构挂靠在区环保分局,事业编制5人。2004年10月,调整为办公室、宣教法制科、项目管理科、污染控制和生态保护科四个科室。2006年,成立城南、城西和金清环境监察中队,编制14人。2007年,成立城区环境监察中队,编制3人;同时,成立城区、城南、城西和金清环境保护所,环保所和监察中队为一套人马、两套机构。2007年,成立路桥区环境监测站,编制3人。
截止2009年,路桥分局在编人员共41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事业编制37人。
 
第二节  环境监测
 
路桥区环境监测站,主要承担区内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测工作,包括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和放射性等。
从1996年起,对区内415家排污企业进行监督性监测,开始实施“一控双达标”,2000年完成验收47家。2004年,开展了多氯联苯调查等课题分析,全年采集降水49频次,地面水5次,组织竣工验收监测5频次,监督性污染源采样 83 频次。2005年,采集降水105频次,地面水6 次,组织竣工验收监测37频次,污染源监督采样188频次,环评监测16频次,共取得了5000多个数据。2006年,共获得常规大气数据2190个;采集降水119频次,获得降水数据357个;采集地面水6次,获得数据822个;完成区域定点噪声监测,获得数据96个。2007年,完成排污申报监测180频次,污水处理厂监督性采样6频次。2008年采集降水106,地面水常规监测6次,联合监测12次,环评监测5次,组织竣工验收50余家次。2009年采集降水99次,地面水常规监测6次,联合监测12次,,环评监测3频次,组织竣工验收监测31频次。
 
第三节  污染源管理
 
排污申报和排污费征收  1996年对区内741家排污企业进行“排污申报登记”,并对其中的415家进行监察。2000年,排污申报企业500多家,发放排污许可证251份,征收排污费503万元。2001年对7家重点污染企业建立污染源网络自动监测系统,300多家企业主动实行排污申报和排污许可证申领。2002年,对区内13家大的污染企业推广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和现场抽检制度,全区所有电镀企业安装在线监控装置;实现月报、季报、年报三个层次的动态申报,全年发放排污许可证255份,完成排污收费800万元。2003~2004年,累计完成排污申报670家,排污费征收1725万元。2005~2007年,累计完成排污费征收3700多万。2008年,完成排污申报企业2347家,征收排污费1559.5万元。2009年共征收排污费2418万元。
放射源环境管理  2006年初,开始着手辐射工作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换证工作。截至2009年,路桥区共有辐射单位26家,全部有效持证,其中涉源单位6家(包括既有源又有射线装置的单位),射线装置使用单位20个。
主要污染物减排管理  路桥区在2005年基数的基础上,实现COD削减17.3%、SO2削减15.5%的目标。通过加强重点行业、工业企业废水达标整治、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技术改造及配套管网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治理、4吨锅炉脱硫整治治理,至2009年底,实现COD削减17.79%,SO2削减13.4%,不计2010年增量的情况下,路桥区提前一年完成了化学需氧量的“十一五”减排任务。
 
第四节  建设项目管理
 
2000年,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项目全部达到“环评”和“三同时”执行率,全年共审批项目206项,否决25项工艺落后、污染严重、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或选址不当的项目。2004年,对1998年以来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进行逐一检查,对没有依法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擅自建设的项目,已经投产的,依法予以责令停止生产或补办手续等处理;在建的,立即停建,限期补办手续并通报批评,经审批后方能开工建设;对没有通过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擅自投入生产的或建成后环保设施不正常运行、污染物超标排放的,一律停产治理。至2009年末,累计完成审批1300多项,否决申报100多项。
 
第五节  环境执法
 
1995年,路桥区对17个企业进行3次环保执法检查,罚款处理2家企业;全年共查处非法电镀厂近30家。1997年对列入市政府限期治理目录的5家水污染企业和7家锅炉烟尘未达标企业进行了二次环保执法检查,对企业作了停产整顿、限期治理、罚款等处理。全年共查处各种违法案件49起,罚款14.78万元。1998年,共查处各种违法案件71起(其中违法企业25家,私人非法电镀29起,非法焚烧电缆事件17起);区建设环保局与卫生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区范围内严禁使用一次性非降解快餐盒的通知》,组织了5次大规模检查,对40家屡教不改的快餐店进行查处。2000年共查处违法案件96起,罚款33万元,处理污染事故、污染纠纷和接待群众信访280件。
2001年开展冬季环保执法大检查,专项整治20家重点饮食业油烟污染,对城区废油桶进行清理,查处环境违法案件368件,行政处罚124.8万元。2002年,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71件,作出行政处罚79万元。2003年,现场监督检查2500人次,行政处罚89件,罚款68.2万元。2004年,查处环境违法行为62起,罚款83万元。2005年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798件,行政处罚200多万元。2006年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23件,行政处罚379.7万元。2007年办理环境信访件946件,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17件,行政处罚420多万元。2009年检查企业160余家次,开展三次“飞行斩污”行动,检查重点监管监控企业27家,共处罚企业95家;受理污染投诉与举报766件,完成上级交办信访件97件,全部结案;全区未发生因环境污染问题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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