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图书馆”微电影大赛
发布时间:2014-04-02 文章来源:路桥图书馆
微电影作为当前新媒体形式之一,不仅涉及电视和电影的内容,更涵盖了青春、草根、创意等新兴元素。为了更好地宣传图书馆,提高图书馆资源的利用率,加强图书馆与读者之间的沟通,路桥图书馆特举办“我与图书馆”主题微电影大赛,本次活动也是路桥图书馆“首届文化节”的主要活动内容之一。我们诚邀您用镜头诉说、记录那些在图书馆的故事。一、活动主题
以“我与图书馆”为主题或背景,与大家分享发生在你身边的感动趣事,一起记录与图书馆有关的美好瞬间。
二、作品要求
1、微电影时长:单个影片时长为5-10分钟,系列电影总时长不超过15分钟;
2、微电影剧本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题材新颖、故事完整,力求能够体现图书馆的一项或多项功能,不抄袭,不翻录他人作品;
3、微电影故事只要与图书馆有关就可以,但必须是原创。
4、微电影的表现方式不限,可以用卡通片、幽默片、广告片等。
三、参赛方式及作品递交
1、报名:即日起截止到2014年4月15日,登陆路桥图书馆网站(http://www.lqlib.cn/)主页,下载报名表并填写。填写内容要准确无误、真实可信,并发送到大赛指定邮箱:370992677@qq.com;
2、参赛者或参赛团队需选派参赛代表在报名表上手写签字确认并随作品一起递交,若有任何疑问或争议,一切后果均由参赛代表承担;
3、作品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14年6月15日;
4、作品递交方式:微电影一律刻录成DVD数据光盘,剧本一律打印成A4纸大小,连同报名表(手写签字)于2014年6月15日前递交至路桥图书馆综合办公室,地址:路桥区腾达路1300号,联系人:郑妮娜,联系电话:82589621,所有递交作品不予退还,请自留备份;
5、专家评选:邀请相关专家评出相应奖项,并在路桥图书馆网站上公布;
6、奖项设置:
按参赛作品件数的60%比例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10%,二等奖20%,三等奖30%,分别给予2000元、1000元、500元的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7、特别说明:台州市路桥区图书馆对本次比赛所有参赛作品的全部或部分细节拥有公益性使用权,即图书馆有权在非营利性项目中使用这些作品。我们会选取获奖作品在路桥图书馆网站及优酷网站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