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名    作者    主题         高级检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老照片陈列馆 > 路桥记忆

挫折后的灿烂阳光

发布时间:2014-09-19 作者:梁亦慰 文章来源:今日路桥


应有珍1979年摄于路桥

 
应有珍弟弟妹妹摄于1963年4月


1978年冬应有珍摄于自家院子


应有珍与丈夫1982摄于杭州西湖
 
  □本报记者 梁亦慰

  1958年,应有珍出生于路桥石曲村一个和谐团结的大家庭,健康成长着。1966年,到了她上小学的年纪,文化大革命爆发了。对于那时的课堂,应有珍印象深刻。“到了第二学期,我们所有课程都变成毛主席语录了,那是一本黄颜色,16开大小的书。”应有珍说,除了上课,自己还曾作为红小兵,背着绿色军包、拿着红缨枪到田间地头向劳作的农民表演传达毛主席语录。到了五年级,学校才重新开设了语文、数学等简单课程。浪费太多时间,学了小部分知识的小学成了应有珍心中的遗憾。

  小学毕业后,应有珍于1970年进入路桥中学上初中。那时,学校的饭菜素的才2分钱,带荤的菜是5分钱,应有珍每个星期的生活费是5角钱,算得上宽裕。在中学就读时,一次野营成了应有珍难忘的记忆。“野营就是徒步行走,从路桥出发走到雁荡山,要翻过两座山,不准坐车。”到了出发那天,应有珍的同学们每人都背着大包。路途遥远,部分同学走出了满脚的水泡,只能含着眼泪用针一颗颗刺破,继续走。“我当时很高兴,平时运动得多,也不觉得太苦。”应有珍跟着队伍,花了一天时间到达了目的地雁荡中学,在那里吃了晚饭、打地铺休息了一夜。

  上世纪70年代,知识青年都要被下放到农村或者偏远地区进行农业生产劳动。1973年,应有珍初中毕业,也面临了这个尖锐的问题。“大哥、二哥、三哥都被下放,下放是要到新疆这类很偏僻的地方去。”提起自家兄弟受的苦,应有珍唏嘘不已。应有珍的二哥原本是成绩优异的在校初中生,被强制下放时才17岁。应有珍清楚地记得,二哥经过两年的劳改生活后头发全部花白了,还在第三年感染了肝炎,病得很严重。而当应有珍面临下放时,她的母亲做了一个决定,让老四代替她去黑龙江劳动改造。“我和二姐两个人都没有被下放过,家里的哥哥都去了,我们才能开始上班。”应有珍说,母亲认为男孩应该出去闯荡,也能承担起更多的苦。不过,当时有些人并不理解应有珍母亲的决定,认为女儿最终是要嫁出去的,儿子留在家里比较重要。

  应有珍的第一份工作在路桥刀厂,最开始作为学徒的她每月工资只有14元左右,后来升为普工,工资变为25元。那个年代,买东西都要凭票,布票、粮票等都是按照人头分的,比如布票是按照一人6尺的量来分。生活有困难的人互相借票是很常见的事,因为母亲的善良,有时应有珍家会因为被借票而导致自己不够用。“物资比较匮乏,像鸡蛋这样的物件,也是有人借的。”应有珍笑着说,一般家里来客人,3个鸡蛋打在糖水里端给客人是比较客气的,曾有邻居就问她家临时借过3个鸡蛋。

  在刀厂工作了15年,应有珍转到了路桥三医院继续做档案管理工作。1988年的三医院远远不像现在这般整洁、先进,医院内部的科室有些分布在角落里,环境也有些脏乱。“那个时候,大家看病不太积极,一般都是受不住了才来医院。”应有珍记得,1996年左右单位才有了第一台电脑,为了将工作做得更好,她特意向嫂子学习,并在最快的时间内熟练掌握了使用电脑的技术。

  回忆过往岁月,既有欢乐,亦不乏艰辛。如今,应有珍将自己的生活安排得很充实。一直梦想着环游世界的她已经走遍了世界五大洲,提到去年历经的22天澳洲自驾游,她更是有说不完的话。同时,令她备感欣慰的是,几位哥哥在经历年轻时代的磨难后,自强不息,成为了各个行业的人才,迎来了挫折后的灿烂阳光。

路桥图书馆主办 @路桥图书馆 版权所有 2013 浙ICP备08111818号

本网站所有内容均受版权保护 未经版权所有人明确的书面许可 不得以任何方式或媒体翻印或转载本网站的部分或全部内容.

联系地址:浙江台州腾达路与经四路西南转角 邮编:318050 联系电话:0576-82911231 本站由 橘子红了信息科技 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