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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读者证,可借遍91个图书馆

发布时间:2017-01-06  文章来源:信息时报 2016-12-30

  1230日开始,广州市公共图书馆将正式实施统一借阅规则。只要持有广州市公共图书馆中任意一馆的读者证,即可在全市的91个公共图书馆,按照统一的借阅规则享受通借通还服务,一张读者证可借图书总共为15册。

  据介绍,广州市的公共图书馆虽然早在2012年就已开通了通借通还服务,但是因为各个图书馆的借阅规则不一致,读者可借阅的图书册次也不尽相同。例如广州图书馆和广州少年儿童图书馆的借阅册次最高,可达15册,而部分街镇图书馆的借阅册次最低,只有2册。统一借阅规则实施后,所有图书的借阅时限均为31天,可续借一次。而且,借书之后,根据读者的方便程度,在这91家图书馆的任意一家归还即可。

  不过,各馆所藏的外文图书、期刊、音像资料等尚未纳入通借通还的文献范围,读者只能在读者证的开户馆进行借还。此外,个别设有不可通借通还的特殊文献或专架文献的馆,也会在相应文献上贴有标识,方便读者鉴别。例如广州图书馆外文、港台版繁体字图书,会在图书左上角贴上紫色或者黑色标签。艺术设计类图书也会在图书背面贴有“艺术”或“艺借”之样,表示这些书都是不能通借通还的。

  未来广州市还将有更多公共图书馆加入通借通还体系,争取到2020年实现广州市170多个街镇公共图书馆通借通还目标。(蒋隽 曾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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