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文章来源:今日路桥 作者:李承静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15日 

□本报记者 李承静

  记者:2016年3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以下简称《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从最初的起草到最后的尘埃落定,这部法律正式向“家庭暴力不是法律术语”“法不入家门”等看似约定俗成的观念“说不”。您能说说,它的出台,具有怎么样的意义?

  金琴云:尽管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观念也在不断进步着,但事实证明,在对于家庭暴力的认识上,我们真的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根据调查数据显示,有63%的网友表示,曾经遭受过家庭暴力或对他人施过家暴。64%的网友不知道这部即将实施的《反家庭暴力法》。对于构成家暴的关系,绝大多数网友只了解父母、子女等常见家庭成员关系上发生的暴力侵害属家暴范畴。有38%的网友误认为合租室友这种关系不在家暴范围,分别有14.9%和15.2%的网友认为,前配偶和寄居亲朋家不算家暴范畴,但事实上,这三种关系也在此次法例中纳入反家暴法范畴。仅有24%的网友表示,如果遭遇这种情况会报警。而约有50%的网友表示,会向家人朋友求助或碍于面子、隐私等默默承受。

  记者:《反家庭暴力法》的出台,具体在哪些方面保障了人们的权益呢?

  金琴云:《反家庭暴力法》有着五大备受市民关注的亮点,即扩大了具体保护范围、提出了家庭暴力的预防措施、规定了告诫制度、规定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以及撤销监护资格等。

  扩大了具体保护范围,《反家庭暴力法》明确指出,精神侵害也属家暴,同居暴力也视同家暴。第二条指出,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此外,家庭成员间的精神侵害也纳入家庭暴力的范畴。第三十七条指出,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即同居关系等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实施暴力,也被视同家暴。

  家庭暴力的预防与应对措施指的是,受害人面临遭受家暴怎么办?该向哪些部门求救?谁可以帮你求助?

  规定了告诫制度,主要涉及公安。即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他们可以为你们做什么?1.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

  规定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主要涉及法院部门。

  撤销监护资格指的是,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近年来,一些触目惊心的虐童案件在社会上引发了极大关注,也使对失职监护人的监护权干预问题进入了立法和司法实践的视野。此前,虽然《民法通则》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中都有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条款,但表述较为笼统,使之沉睡多年,实践中鲜有基于此剥夺监护人资格的案例。如今,《反家庭暴力法》明确,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根据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居委会、村委会、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等有关人员或单位的申请,依法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从而明确国家监护责任,建立未成年人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协作机制。

  记者:一部法律的颁布只是一个开始。作为普通公民,除了知法守法外,更要学会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一般市民如果遭遇家暴,该如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金琴云:家暴发生必须拨打110报警,警官到场后,要求警官拍摄现场照片、伤情照片,制作谈话笔录或接处警记录,伤情严重的可要求立即就诊、伤情鉴定。查明事实的可要求公安机关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若因报警可能遭受报复性施暴的,可向妇联、当地街道求助,至庇护所居住一段时间。不要因为伤情轻微就放弃报警或到医院就诊,这样做是心理学上的一种暗示,默许对方伤害你,且未留下任何证据线索,在对方否认施暴的情况下,导致举证困难,相关部门也无法对你进行有效保护。

  记住每次报警的时间、出警警官姓名、警号,保管好每次伤情照片、医院就诊病历资料,如家中不安全,可存放在其他安全的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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